行政裁定裁判日 2002/09/03
水污染防治法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90年度訴字第5896號
當事人(點擊查訴訟風險)
- 原告台北市立忠孝醫院
- 被告臺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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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全文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九十年度訴字第五八九六號
原 告 台北市立忠孝醫院
代 表 人 甲○○
訴訟代理人 乙○○
被 告 臺北市政府
代 表 人 丙○○市長)
訴訟代理人 己○○
戊○○
丁○○
右當事人間因水污染防治法事件,業經本院於九十一年八月二十七日辯論終結在案。
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言詞辯論,並候核辦,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九 月 三 日
臺 北 高 等 行 政 法 院 第 五 庭
審判長法 官 張瓊文
法 官 帥嘉寶
法 官 黃清光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九 月 三 日
書記官 楊子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