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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通
刑事裁定裁判日 2024/02/22

因詐欺案附帶民訴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2年度附民字第91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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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全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附民字第914號 原 告 林明憲 被 告 王家富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案列:本院112年度訴字第522號),經 原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 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刑事附 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2 日 刑事第二十三庭 審判長法 官 馮昌偉 法 官 黃靖崴 法 官 陳乃翊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鄭如意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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