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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通
民事裁定裁判日 2024/02/20

支付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年度司促字第2088號

裁判書全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促字第2088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陳俊龍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呂世傳(原名呂欣民)間聲請支付命令事件 ,未據繳納裁判費新臺幣500元,茲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 日內補繳裁判費,逾期不補正,即駁回聲請人之聲請,特此裁定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0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黃菀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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