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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通
民事判決裁判日 2024/02/23

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年度除字第1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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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全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110號 聲 請 人 謝瑪利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如附表所示之證券,前經本院以112年度司催字第1528號公 示催告在案,因所定申報權利期間業於民國112年12月18日 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與法相符 ,應予准許。 二、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3  日 民事第八庭 法 官 蕭如儀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3  日 書記官 劉茵綺 附表: 113年度除字第110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環球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0068-CX-0000000-0 1 98 002 環球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0080-MX-0000000-0 1 180 003 環球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0082-MX-0000000-0 1 141 004 環球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0083-EX-0000000-0 1 62 005 環球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0084-EX-0000000-0 1 33 006 環球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0085-FX-0000000-0 1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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