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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通
民事判決裁判日 2007/09/26

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96年度除字第228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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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全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6年度除字第2285號 聲 請 人 甲○○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6年度催字第1236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6年8月7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26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朱漢寶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26  日       書記官 陳彥樺 ┌────────────────────────────────────────┐ │附表: 96年度除字第2285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 受 益 憑 證 名 稱│受益憑證號碼 │張數│單位數│ ├──┼─────────┼────────────┼───────┼──┼───┤ │001 │彰銀安泰證券投資信│彰銀安泰鴻運基金受益憑證│02Z00000000000│1 │1000 │ │ │託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002 │彰銀安泰證券投資信│彰銀安泰鴻運基金受益憑證│02Z00000000000│1 │1000 │ │ │託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003 │彰銀安泰證券投資信│彰銀安泰鴻運基金受益憑證│02Z00000000000│1 │1000 │ │ │託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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