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內容
台法通
刑事裁定裁判日 2024/02/21

過失致死

臺灣高等法院 112年度交附民字第28號

當事人(點擊查訴訟風險)

合作前先查:點任一當事人即可看其涉訟統計與風險燈號

裁判書全文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交附民字第28號 原 告 陳創基 住○○市○○區○○街0號 熊偉娥 被 告 古璦箖 上列被告因本院112年度交上訴字第14號過失致死案件,經原告 等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其案情繁雜,非經長久 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 ,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1 日 刑事第十三庭 審判長法 官 吳冠霆 法 官 柯姿佐 法 官 陳勇松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施瑩謙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2 日

⚠️ 法律免責聲明

本內容僅供查詢與參考用途,不構成法律意見或建議,亦非律師服務。 正式法律效力以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與司法院公告為準。具體案件請諮詢執業律師,或撥打法律扶助基金會 412-8518免費諮詢。

完整使用條款 · 隱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