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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通
刑事裁定裁判日 2024/02/19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

臺灣高等法院 113年度上訴字第688號

裁判書全文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上訴字第688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陳順傑 上列上訴人即被告因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案件,不服臺灣臺 北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12年11月30日第一審判決(111年度訴字第 810號、112年度訴字第414號),提起上訴。經核其上訴狀未敘 述上訴理由,亦未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爰 依刑事訴訟法第367條但書規定,限於本裁定送達後柒日內向本 院補正,逾期未補正,即依法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9 日 刑事第十九庭 審判長法 官 曾淑華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胡宇皞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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