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內容
台法通
刑事判決裁判日 2024/02/29

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定應執行刑

最高法院 113年度台非字第26號

當事人(點擊查訴訟風險)

合作前先查:點任一當事人即可看其涉訟統計與風險燈號

裁判書全文

最高法院刑事判決 113年度台非字第26號 上 訴 人 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 被 告 曾名弘 上列上訴人因被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定應執行刑案 件,對於臺灣屏東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8年1月19日第一審確定裁 定(108年度聲字第11號,聲請案號: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107年 度執聲字第1569號),認為部分違背法令,提起非常上訴,本院 判決如下: 主 文 原裁定關於罰金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部分撤銷。 曾名弘犯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共六罪,應執行罰金新臺幣 肆拾萬元部分,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壹年之日數比例折算 。 理 由 非常上訴理由稱:「按判決不適用法則或適用不當者,為違背 法令,刑事訴訟法第378條定有明文。復按定應執行刑之裁定 ,具有與科刑判決同一之效力,倘有違背法令,而於被告不利 ,應許提起非常上訴,以資救濟。又罰金易服勞役,以新臺幣 (下同)1,000元、2,000元或3,000元折算1日,但勞役期限不 得逾1年;罰金總額折算逾1年之日數者,以罰金總額與1年之 日數比例折算,刑法第42條第3項、第5項前段分別定有明文。 再刑法第42條第5項前段係規定罰金總額縱以最高金額3,000元 折算易服勞役1日,其期限仍逾1年,不能依同條第3項所定折 算標準時之辦法,倘所處罰金總額如易服勞役以2,000元或3,0 00元折算1日,尚可不逾1年,即無依上開以比例方法折算罰金 總額之必要(最高法院110年度台非字第103號判決意旨參照) 。本件受刑人犯如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8年度聲字第 11號裁 定之附表二編號1至6所示違反搶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經 該裁定就此部分定應執行罰金新臺幣40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 以1,000元折算1日確定。惟依此折算後之勞役日數達400日(4 00,000元÷1,000元=400日),已逾1年期限。是原裁定就罰金 易服勞役折算標準部分,誤依刑法第42條第3項規定諭知『如易 服勞役,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顯然違反同項但書所規 定勞役期限不得逾1年之限制,揆諸上開規定及判決意旨,原 裁定應屬違背法令。案經確定,且對受刑人不利,爰依刑事訴 訟法第441條、第443條提起非常上訴,以資糾正。」等語。 本院按: ㈠定應執行刑之裁定,具有與科刑判決同一之效力,倘有違背法 令,而於被告不利,應許提起非常上訴,以資救濟。又數罪併 罰,有二裁判以上,而依刑法第51條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時, 因非重新判決,因之關於罰金易服勞役之折算,自應受原確定 判決拘束,依其所諭知之折算標準基礎定之,此為裁判確定效 力之當然。如依原確定判決諭知之折算標準換算,已逾1年之 日數者,參諸刑法第42條第5項之規定,即應以罰金總額與1年 之日數比例折算。此為本院最近一致之見解。 ㈡本件原裁定以:被告即受刑人曾名弘因犯如其附表(下稱附表 )二編號1至6所示之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經判處 如附表二所示之罰金刑,並確定在案,爰定應執行罰金新臺幣 (下同)40萬元,並諭知罰金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 等旨。查附表二編號1至6所示之罪宣告之罰金刑,原確定判決 均諭知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有各該判決書及臺灣 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依前開說明,原裁定就罰 金部分定應執行40萬元,諭知罰金如易服勞役,固應依原確定 判決所諭知之標準以1,000元折算1日,惟因所定之罰金總額以 所定之折算標準換算,已逾1年之日數,則本件罰金易服勞役 ,應以罰金總額與1年之日數比例折算,始為適法。乃原裁定 未察,對於其所定執行罰金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猶以1,000 元折算1日,致易服勞役總日數為400日,顯已逾1年期限,自 有適用法則不當之違法。案經確定,且於被告不利,非常上訴 意旨執以指摘原裁定關於此部分違法,洵有理由。應由本院將 原裁定關於應執行罰金40萬元所諭知易服勞役折算標準之違背 法令部分撤銷,另行判決如主文第2項所示,以資救濟。 據上論結,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47條第1項第1款,刑法第42條第5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 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 官 徐昌錦 法 官 林海祥 法 官 張永宏 法 官 林怡秀 法 官 江翠萍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鄭淑丰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6   日

⚠️ 法律免責聲明

本內容僅供查詢與參考用途,不構成法律意見或建議,亦非律師服務。 正式法律效力以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與司法院公告為準。具體案件請諮詢執業律師,或撥打法律扶助基金會 412-8518免費諮詢。

完整使用條款 · 隱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