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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通
民事裁定裁判日 2024/02/22

請求給付退休金等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

最高法院 113年度台聲字第232號

裁判書全文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台聲字第232號 聲 請 人 即被上訴人 李美官 上列聲請人因與上訴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間請求給付退休金等 事件(本院109年度台上字第1618號、111年度台上字第1836號) ,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為共新臺幣伍萬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2  日 最高法院勞動法庭第二庭      審判長法官 彭 昭 芬 法官 蘇 芹 英 法官 邱 璿 如 法官 許 秀 芬 法官 徐 福 晋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 記 官 陳 媖 如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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