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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通
民事裁定裁判日 1997/08/22

給付貨款等

最高法院 86年度台職字第3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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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全文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六年度台職字第三六號   上 訴 人 強益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蘇阿琳   訴訟代理人 陳文郎律師         楊祺雄律師   被 上訴 人 源長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時容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等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由蘇東榮為上訴人之法定代理人承受其訴訟。 中 華 民 國 八十六 年 八 月 二十二 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官 吳 啟 賓 法官 洪 根 樹 法官 謝 正 勝 法官 劉 福 來 法官 黃 熙 嫣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 記 官 中 華 民 國 八十六 年 九 月 四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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