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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通
行政裁定裁判日 2024/02/22

涉訟輔助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2年度簡字第23號

裁判書全文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地方行政訴訟庭第三庭 112年度簡字第23號 上 訴 人 即 原 告 蕭景方 上列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國防部空軍司令部間涉訟輔助事件,對 於民國113年1月5日本院112年度簡字第23號判決提起上訴。查本 件上訴,依行政訴訟法第98條之2第1項規定,按同法第98條第2 項金額,加徵裁判費二分之一,合計新臺幣3,000元,未據上訴 人繳納,茲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 ,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2 日 法 官 林敬超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2 日 書記官 陳玟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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