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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通
刑事裁定裁判日 2024/02/02

侵占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12年度易字第28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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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全文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易字第288號 公 訴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林榆樺 上列被告因侵占案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理 由 一、本件被告林榆樺因侵占案件,經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嗣 被告於本院準備程序中自白犯罪,本院認為宜由受命法官獨 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449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   日 刑事第十七庭 審判長法 官 劉得為                     法 官 顏嘉漢                               法 官 謝長志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陳韋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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