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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通
刑事裁定裁判日 2024/02/15

定應執行之刑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13年度聲字第209號

當事人(點擊查訴訟風險)

  • 聲請人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裁判書全文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聲字第209號 聲 請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林寶龍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113年度執聲字第151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林寶龍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所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 刑肆年。 理 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林寶龍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等案件,先後經法院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第 51條第5 款及第50條第2 項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 刑事訴訟法第477 條第1 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得易科罰金之罪與 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不在此限;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 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刑法第50條 第1 項但書第1 款、第2 項分別定有明文。又數罪併罰,有 二裁判以上,依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數罪併罰 ,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 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 ,刑法第53條及第51條第5 款亦有明文。另數罪併罰中之一 罪,雖得易科罰金,惟因與不得易科之他罪併合處罰結果而 不得易科罰金時,原可易科部分所處之刑,自亦無庸為易科 折算標準之記載(司法院釋字第144 號解釋意旨足供參照) 。 三、經查,受刑人林寶龍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業經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及本院各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 確定在案,此有如附表所示之判決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 紀錄表各1 份附卷可憑,而其中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所 示均為不得易科罰金之罪,與附表編號2所示為得易科罰金 之罪,依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固不得併合處罰,然 查聲請人之聲請既係應受刑人之同意而提出,有臺灣桃園地 方檢察署依102 年1 月23日修正之刑法第50條調查受刑人是 否聲請定應執行刑調查表1 份在卷可稽,符合刑法第50條第 2 項之規定,是聲請人就附表所示各罪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 ,核屬正當,應予准許。是爰依受刑人犯罪行為之不法及罪 責程度、各罪之關聯性、犯罪情節、次數及行為態樣、數罪 所反應受刑人之人格特性與傾向、對受刑人施以矯正之必要 性、受刑人就本件定應執行刑所表示之意見暨法律所規定定 應執行刑之外部界線等,就其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為整體非 難評價,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 四、末按定應執行刑,不僅攸關國家刑罰權之行使,於受刑人之 權益亦有重大影響,除顯無必要或有急迫情形外,法院於 裁 定前,允宜予受刑人以言詞、書面或其他適當方式陳述 意見 之機會,程序保障更加周全等情,有最高法院刑事大 法庭110 年度台抗大字第489 號裁定意旨可供參照。查本院 業已函請受刑人就檢察官聲請本件定應執行之刑表示意見, 並經受刑人回覆,有本院陳述意見狀1張在卷可參,是本件 既已給予受刑人陳述意見之機會,揆諸前揭說明,自已保障 受刑人之程序利益,併予敘明。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477 條第1 項、刑法第53條、第50條第2項 、第51條第5 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5  日 刑事第十庭 法 官 林大鈞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謝欣怡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6  日 附表: 編     號 1 2 罪     名 販賣第二級毒品罪(共8罪) 過失致重傷罪 宣  告  刑 ①有期徒刑2年2月。 ②有期徒刑2年2月。 ③有期徒刑2年。 ④有期徒刑2年2月。 ⑤有期徒刑2年2月。 ⑥有期徒刑2年2月。 ⑦有期徒刑2年2月。 ⑧有期徒刑2年。 有期徒刑6月。 犯 罪 日 期 ①111年12月24日 ②111年12月27日 ③111年10月25日 ④111年11月3日 ⑤111年11月5日 ⑥111年11月15日 ⑦111年12月4日 ⑧111年12月9日 111年8月21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新竹地檢112年度偵字第3791號 桃園地檢111年度偵字第49082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新竹地院 桃園地院 案  號 112年度訴字第260號 112年度審交易字第227號 判決日期 112年7月31日 112年10月18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新竹地院 桃園地院 案  號 112年度訴字第260號 112年度審交易字第227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2年9月1日 112年12月1日 備註 1、附表編號1所示各罪,業經新竹地院以112年度訴字第260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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