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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通
刑事裁定裁判日 2007/09/21

聲請減刑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96年度聲減字第3945號

當事人(點擊查訴訟風險)

  • 聲請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裁判書全文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6年度聲減字第3945號 聲 請 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甲○○           (現於臺灣桃園監獄執行) 上列被告因聲請減刑案件,本院於民國96年8月31日所為之裁定 原正本及其正本,茲發現有誤,應裁定更正如下: 上揭裁定之原本及其正本,被告出生年月日欄所載應更正為「民 國65年5 月25日」。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21  日          刑事第八庭  法 官 邱滋杉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 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田宜芳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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