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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通
刑事裁定裁判日 2007/09/26

聲請減刑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96年度聲減字第4806號

當事人(點擊查訴訟風險)

  • 聲請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裁判書全文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6年度聲減字第4806號 聲 請 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甲○○ 上列受刑人因竊盜等案件,已經判決罪刑確定,聲請人聲請減刑 及定應執行之刑(96年度聲減字第5433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甲○○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均減刑詳如附表所載。應執行有期 徒刑壹年貳月。 理 由 一、查受刑人甲○○於前所犯竊盜等案件,經本院以95年度易字 第1697號判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8月、8月(即附表編號壹 、貳),並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 年2 月;復因違反毒品危 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本院以95年度訴字第2060號判決,判處 有期徒刑1 年確定(即附表編號參)。茲檢察官以受刑人所 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其犯罪時間,均在民國96年4 月24日以 前,所犯竊盜等罪,悉合於減刑條件,聲請予以減刑,併依 同條例第10條第2 項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 二、經核聲請人所為上開聲請於法並無不合,應予准許。並就附 表所示之罪於減得之刑後,定其應執行之刑。 三、爰依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 條第1 項第3 款、 第8 條第1 項、第10條第2 項,刑法第51條第5 款,裁定如 主文。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26  日 刑事第六庭 法 官 黃翊哲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 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 繕本)。                 書記官 劉霜潔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26  日 附表: 受刑人甲○○減刑及定應執行之刑案件一覽表 ┌───────┬───────────┬───────────┬───────────┐ │ 編 號 │ 壹 │ 貳 │ 參 │ ├───────┼───────────┼───────────┼───────────┤ │ 罪 名 │竊盜 │竊盜 │施用第一級毒品 │ │ │ │ │ │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捌月 │有期徒刑捌月 │有期徒刑壹年 │ ├───────┼───────────┼───────────┼───────────┤ │ 所 犯 法 條 │刑法第320條第1項 │刑法第320條第1項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 │ │ │ │第1 項 │ ├───────┼───────────┼───────────┼───────────┤ │ 犯 罪 日 期 │95年9月17日 │95年9月18日 │95年7月18日 │ ├───────┼───────────┼───────────┼───────────┤ │偵查(自訴)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同左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 │關年度及案號 │95年度偵字第20214號、 │ │95年度毒偵字第3899號 │ │ │95年度偵字第21306號 │ │ │ ├───┬───┼───────────┼───────────┼───────────┤ │ 最 │法 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同左 │同左 │ │ 後 ├───┼───────────┼───────────┼───────────┤ │ 事 │案 號│95年度易字第1697號 │同左 │95年度訴字第2060號 │ │ 實 ├───┼───────────┼───────────┼───────────┤ │ 審 │判 決│96年1月19日 │同左 │95年10月31日 │ │ │日 期│ │ │ │ ├───┼───┼───────────┼───────────┼───────────┤ │ 確 │法 院│同上 │同左 │同上 │ │ 定 ├───┼───────────┼───────────┼───────────┤ │ 判 │案 號│同上 │同左 │同上 │ │ 決 ├───┼───────────┼───────────┼───────────┤ │ │確 定│96年2月26日 │同左 │95年12月4日 │ │ │日 期│ │ │ │ ├───┴───┼───────────┼───────────┼───────────┤ │合於中華民國96│第2條第1項第3款 │同左 │同左 │ │年罪犯減刑條例│ │ │ │ ├───────┼───────────┼───────────┼───────────┤ │減刑刑期褫奪公│有期徒刑肆月 │有期徒刑肆月 │有期徒刑陸月 │ │權期間或罰金額│ │ │ │ ├───────┼───────────┼───────────┼───────────┤ │易科罰金、易服│ │ │ │ │勞役折算標準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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