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內容
台法通
民事裁定裁判日 2007/09/26

損害賠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96年度訴字第714號

當事人(點擊查訴訟風險)

合作前先查:點任一當事人即可看其涉訟統計與風險燈號

裁判書全文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訴字第714號 原   告 丙○○ 訴訟代理人 楊進興律師 被   告 甲○○ 被   告 薆爾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兼上法 定 乙○○ 代 理 人 訴訟代理人 高奕驤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業經辯論終結,惟本案尚有續 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訂於民國96年11月12日上午9 時30分,在本院民事第5 法庭開庭。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26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張金柱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黃珮娟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26  日

⚠️ 法律免責聲明

本內容僅供查詢與參考用途,不構成法律意見或建議,亦非律師服務。 正式法律效力以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與司法院公告為準。具體案件請諮詢執業律師,或撥打法律扶助基金會 412-8518免費諮詢。

完整使用條款 · 隱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