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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通
民事裁定裁判日 2001/01/05

確認非婚生子之訴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89年度親字第2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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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全文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親字第二六號   原   告  乙○○   兼法定代理人 丙○○                   被   告  甲○○    右當事人間請求確認非婚生子之訴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一月十六日下午四時,在本院第六法庭行言 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一   月   五   日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庭 ~B法   官 黃瑞井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一   月   五   日 ~B法院書記官 吳丕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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