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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 15,345 筆裁判書提及「本票裁定」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 113年度司票字第1638號 · 2024/02/27
所示之本票 ,經提示未獲清償,為此提出本票一件,聲請裁定准許強制 執行。 二、本件聲請核與票據法第123條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 文。 四、如對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 113年度司票字第1645號 · 2024/02/27
所示之本票 ,經提示未獲清償,為此提出本票一件,聲請裁定准許強制 執行。 二、本件聲請核與票據法第123條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 文。 四、如對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 113年度司票字第1650號 · 2024/02/27
所示之本票 ,經提示未獲清償,為此提出本票一件,聲請裁定准許強制 執行。 二、本件聲請核與票據法第123條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 文。 四、如對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 113年度司票字第1656號 · 2024/02/27
所示之本票 ,經提示未獲清償,為此提出本票一件,聲請裁定准許強制 執行。 二、本件聲請核與票據法第123條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 文。 四、如對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 113年度司票字第1663號 · 2024/02/27
所示之本票 ,經提示未獲清償,為此提出本票一件,聲請裁定准許強制 執行。 二、本件聲請核與票據法第123條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 文。 四、如對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 113年度司票字第1761號 · 2024/02/27
所示之本票 ,經提示未獲清償,為此提出本票一件,聲請裁定准許強制 執行。 二、本件聲請核與票據法第123條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 文。 四、如對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 113年度司票字第2227號 · 2024/02/27
所示 之本票,經於到期後提示尚有如主文所示之請求金額及利息 未獲清償,為此提出本票一件,聲請裁定准許強制執行。 二、本件聲請核與票據法第123條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3條,民事訴訟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 113年度司票字第500號 · 2024/02/27
所示之本票 ,詎經提示尚有如主文所示之請求金額及利息未獲清償,為 此提出本票一件,聲請裁定准許強制執行。 二、本件聲請核與票據法第123 條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 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 113年度司票字第667號 · 2024/02/27
所示之本票 ,經提示未獲清償,為此提出本票一件,聲請裁定准許強制 執行。 二、本件聲請核與票據法第123條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 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 文。 四、如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 113年度司票字第679號 · 2024/02/27
所示之本票 ,付款地為本院轄區,經提示未獲清償,為此提出本票一件 ,聲請裁定准許強制執行。 二、本件聲請核與票據法第123條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 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 113年度司票字第690號 · 2024/02/27
所示之本票 ,付款地為本院轄區,經提示未獲清償,為此提出本票一件 ,聲請裁定准許強制執行。 二、本件聲請核與票據法第123條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 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 113年度司票字第701號 · 2024/02/27
所示之本票 ,付款地為本院轄區,經提示未獲清償,為此提出本票一件 ,聲請裁定准許強制執行。 二、本件聲請核與票據法第123條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 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 113年度司票字第713號 · 2024/02/27
所示之本票 ,付款地為本院轄區,經提示未獲清償,為此提出本票一件 ,聲請裁定准許強制執行。 二、本件聲請核與票據法第123條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 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 113年度司票字第726號 · 2024/02/27
所示之本票 ,付款地為本院轄區,經提示未獲清償,為此提出本票一件 ,聲請裁定准許強制執行。 二、本件聲請核與票據法第123條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 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 113年度司票字第739號 · 2024/02/27
所示之本票 ,付款地為本院轄區,經提示未獲清償,為此提出本票一件 ,聲請裁定准許強制執行。 二、本件聲請核與票據法第123條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 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 113年度司票字第751號 · 2024/02/27
所示之本票 ,付款地為本院轄區,經提示未獲清償,為此提出本票一件 ,聲請裁定准許強制執行。 二、本件聲請核與票據法第123條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 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 113年度司票字第762號 · 2024/02/27
灣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票字第762號 聲 請 人 朱威臻 相 對 人 陳保恪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對本票准許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簽發如附表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 113年度司票字第773號 · 2024/02/27
所示之本票 ,付款地為本院轄區,經提示未獲清償,為此提出本票一件 ,聲請裁定准許強制執行。 二、本件聲請核與票據法第123條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 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 113年度司票字第785號 · 2024/02/27
所示之本票 ,付款地為本院轄區,經提示未獲清償,為此提出本票一件 ,聲請裁定准許強制執行。 二、本件聲請核與票據法第123條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 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 113年度司票字第798號 · 2024/02/27
所示之本票 ,付款地為本院轄區,經提示未獲清償,為此提出本票一件 ,聲請裁定准許強制執行。 二、本件聲請核與票據法第123條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 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