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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 15,345 筆裁判書提及「本票裁定」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96年度票字第59609號 · 2007/09/04
。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4 日 簡易庭法 官 沈佳宜 一、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96年度票字第59610號 · 2007/09/04
…司 法定代理人 甲○○ 非訟代理人 乙○○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丙○○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 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 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釋明正確之發票日。 中 華…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96年度票字第59611號 · 2007/09/04
。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4 日 簡易庭法 官 范智達 一、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96年度票字第59612號 · 2007/09/04
。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4 日 簡易庭法 官 范智達 一、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96年度票字第59613號 · 2007/09/04
。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4 日 簡易庭法 官 范智達 一、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96年度票字第59614號 · 2007/09/04
。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4 日 簡易庭法 官 沈佳宜 一、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96年度票字第59615號 · 2007/09/04
。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4 日 簡易庭法 官 沈佳宜 一、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96年度票字第59616號 · 2007/09/04
。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4 日 簡易庭法 官 范智達 一、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96年度票字第59617號 · 2007/09/04
。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4 日 簡易庭法 官 沈佳宜 一、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96年度票字第59618號 · 2007/09/04
。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4 日 簡易庭法 官 沈佳宜 一、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96年度票字第59619號 · 2007/09/04
。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4 日 簡易庭法 官 沈佳宜 一、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96年度票字第59621號 · 2007/09/04
。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4 日 簡易庭法 官 范智達 一、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 提出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96年度票字第59622號 · 2007/09/04
。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4 日 簡易庭法 官 范智達 一、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96年度票字第59623號 · 2007/09/04
。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4 日 簡易庭法 官 范智達 一、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 提出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96年度票字第59624號 · 2007/09/04
。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4 日 簡易庭法 官 沈佳宜 一、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 提出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96年度票字第59625號 · 2007/09/04
。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4 日 簡易庭法 官 沈佳宜 一、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96年度票字第59626號 · 2007/09/04
…司 法定代理人 甲○○ 非訟代理人 丙○○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乙○○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 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 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本票正確之提示日。 中 華 …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96年度票字第59627號 · 2007/09/04
。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4 日 簡易庭法 官 沈佳宜 一、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96年度票字第59628號 · 2007/09/04
。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4 日 簡易庭法 官 沈佳宜 一、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
- 民事裁定本票裁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96年度票字第59629號 · 2007/09/04
。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4 日 簡易庭法 官 沈佳宜 一、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