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工程材料技術所辦事細則
- 分類:
- 行政>交通部>處務目
- 修正日期:
- 2023/10/04
第 1 條
交通部公路局工程材料技術所(以下簡稱本所)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特訂定本細則。
第 2 條
所長綜理所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副所長襄助所長處理所務。
第 3 條
本所設下列科、室: 一、結構科。 二、路面科。 三、技術科。 四、秘書室。
第 4 條
結構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公路工程機關委外試驗機構之審核。 二、公路工程地質調查、鑽探報告之審查及資料管理。 三、公路工程混凝土配比之設計。 四、公路工程混凝土材料之測定與試驗及品質管理。 五、公路工程鋼筋之測定與試驗及品質管理。 六、公路工程標線、標誌之測定與試驗及品質管理。 七、公路工程結構材料之測定與試驗及品質管理。 八、公路工程結構相關技術之研議及發展。 九、其他有關結構事項。
第 5 條
路面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公路路面工程路基土壤之調查、測定及試驗。 二、公路路面工程路基路面之設計。 三、公路路面工程瀝青混凝土配比之設計。 四、公路路面工程基底層材料之測定與試驗及品質管理。 五、公路路面工程瀝青材料與瀝青混凝土之測定、試驗及品質管理。 六、公路路面工程相關技術之研議及發展。 七、其他有關路面事項。
第 6 條
技術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公路工程路面管理基本資料之調查。 二、工程實驗室品質之管理。 三、工程材料之測定及試驗儀器之校驗。 四、資訊作業之管理及資通安全之維護。 五、公路工程特殊材料技術案件之研議。 六、公路工程技術資料之蒐集、驗證及管理。 七、公路工程材料相關技術教育訓練之辦理。 八、其他有關技術事項。
第 7 條
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二、出納、財務、營繕、採購、公務車輛及其他事務之管理。 三、國會聯絡、媒體公關事務之規劃、研擬、執行及管考。 四、工友(含技工、駕駛)及駐衛警之管理。 五、不屬其他各科、室事項。
第 8 條
本所置人事管理員,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第 9 條
本所置主計員,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第 10 條
本所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第 11 條
本細則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十五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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