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已廢止
機關學校團體懸掛國旗國父遺像先總統 蔣公遺像 蔣故總統經國先生遺像暨元首玉照辦法
- 分類:
- 廢止法規>內政部
- 修正日期:
- 2002/07/01
第 1 條
機關學校團體懸掛國旗 國父遺像先總統 蔣公遺像蔣故總統經國先生遺 像暨元首玉照依本辦法辦理。
第 2 條
機關學校團體之禮堂、會議廳 (室) 及集會場所之正面牆壁應正懸國旗一 面,其下懸掛 國父遺像。
第 3 條
先總統 蔣公遺像懸於國旗及 國父遺像之對面牆壁。
第 4 條
蔣故總統經國先生遺像,懸於國父遺像右方牆壁,元首玉照,懸於國父遺 像左方牆壁。
第 5 條
僑團懸掛國旗 國父遺像先總統 蔣公遺像蔣故總統經國先生遺像暨元首 玉照,比照前三條規定辦理。但遇有公開集會必須懸掛僑居國國旗及該國 元首玉照者,依外交部之規定辦理。
第 6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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