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已廢止
植物可食性根重金屬限量標準
- 分類:
- 廢止法規>行政院衛生署
- 修正日期:
- 2011/05/30
第 1 條
本標準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條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重金屬限量: ┌─────┬────────┐ │項 目│限 量 (濕重) │ ├─────┼────────┤ │ 鉛 │0.3ppm │ └─────┴────────┘
第 3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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