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已廢止Standard for the Tolerance of Heavy Metals in Edible Offal of Cattle, Sheep, Pig and Poultry
牛羊豬及家禽可食性內臟重金屬限量標準
- 分類:
- 廢止法規>衛生福利部
- 修正日期:
- 2019/08/15
第 1 條
本標準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重金屬限量: ┌─────┬────────┐ │項 目│限 量(濕重)│ ├─────┼────────┤ │ 鉛 │0.5ppm │ └─────┴────────┘
第 3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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