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Sanitation Standards for Disposable Chopsticks
免洗筷衛生標準
- 分類:
- 行政>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目
- 修正日期:
- 2013/08/20
第 1 條
本標準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標準所稱免洗筷,係指以竹或木為原料經加工製成後,不再經洗滌即可供使用之筷子,為一次性使用者。
第 3 條
免洗筷不得有不良變色、異臭、異味、污染、發霉、蟲蛀、含有異物或纖維剝落。
第 4 條
免洗筷中二氧化硫殘留量應為五○○ ppm 以下。
第 5 條
免洗筷中不得檢出含有過氧化氫及聯苯等成分。
第 6 條
本標準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一日施行。 本標準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 想要更高效查法律?
看完《免洗筷衛生標準》了?免費版每日 3 次 AI 白話翻譯、無限收藏條文、修法 Email 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