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
華山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北側綠地場地使用收費標準
- 分類:
- 行政>文化部>文創產業目
- 修正日期:
- 2025/12/23
第 1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使用本場地,應繳納使用規費及保證金,其收費基準如附表。
第 3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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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本場地,應繳納使用規費及保證金,其收費基準如附表。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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