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
違規停車被拖吊
車被拖吊,可以拒繳罰款嗎?拖吊費合理嗎?
在巷口臨停買個便當,出來時車已經不見,地上只剩一張拖吊通知。趕到保管場,除了罰單,還得先繳拖吊費和保管費才能領車。
先講結論
- 在禁止停車處、消防栓前或身心障礙專用車位違規停車,罰 600 到 1,200 元,占用身障車位一律罰最高額;併排停車罰 1,800 到 3,000 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56)。
- 駕駛人不在車內或不移車,警察、交通稽查人員或交通助理人員可以把車移置,也就是拖吊(§56 第 4 項);移置費和保管費由車主負擔,收費標準依各縣市規定(§85-3)。
- 不服舉發,收到通知單後 30 天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9)。車被拖走前後,先拍下停車位置和地面標線,申訴才有證據。
⚠️ 免責聲明:本站所提供的法規、判決、解釋與白話化內容僅供查詢參考,不構成法律建議,正式法律效力以法務部與司法院官方公告為準。 具體案件請諮詢執業律師或撥打 法律扶助基金會 412-8518。
一次付費 · 即時整理
車禍事故案件準備包
現場照片 • 診斷書 • 行車紀錄器 • 警察報案紀錄
查看準備包免費 · 馬上看
律師諮詢前準備清單
諮詢前先整理這些,第一次見律師不白跑
查看免費清單接下來:實用法律資源
台法通整理條文僅供參考。具體案件以下管道可提供免費或低費協助:
- 412-8518法律扶助基金會:低收入或符合資格者可申請免費律師與訴訟代理(市話直撥)
- 1996內政部 1996 專線:民政、戶政、地政、警政、消防綜合諮詢
- 113衛福部 113 保護專線:家暴、性侵、兒虐、老人虐待通報與庇護
- 1955勞動部 1955 專線:勞動權益申訴、職災諮詢、移工保護
- 各地各地方政府法律諮詢中心:洽詢戶籍地或居住地市政府法制處,多數提供每週固定免費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