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主管行政機關首長,如查明罷免聲請書簽署人有不實者,應即剔除,其 因剔除致不足法定名額時,該罷免聲請書作廢。
被聲請罷免人應於收到罷免聲請書副本十五日內,提出答辯書,答辯書期 間自罷免聲請書副本送達後之第十五日起計算,以三十日為限,不提答辯 書或答辯書逾期不至,主管行政機關應將罷免聲請書單獨公告。
罷免案通過後,主管行政機關應令被罷免人繳回當選證書,並即依法辦理 註銷手續,呈報上級機關轉報國民大會。
每一地區或依行政區域組織之團體,全部不能辦理選舉時,得在鄰近區域 或指定處所,依照左列之程序辦理: 一、選舉人之調查登記及名冊之編造暨公告。 二、候選人之登記及公告。 三、發布選舉公告。 四、訂期公開投票。 前項程序所經之時間及日期,由各上級選舉機關以命令定之。 第一項第二款候選人登記簽署人數,得減為五十人以上。
每一地區或依行政區域組織之團體,局部不能辦理選舉時,即在能辦理之 地區內,由該地區之主管選舉機關,就不能辦理部份,依第一條規定之程 序辦理之,凡縣市主管選舉機關尚未依法成立者,其選務得由各該上級選 舉機關辦理之。
每一地區或依行政區域組織之團體,至全部能依法辦理選舉時,應依各該 選舉罷免法之規定辦理普選,其辦理日期由國民政府以命令定之。 前項規定,於局部未能辦理選舉之範圍,其區域未達三分之一以上,或區 域已達三分之一以上而人口數額未達三分之一以上者,不適用之。
…政府派充之,並以省政府主 席為當然委員兼主席。 省內各區各設區選舉事務所,各置委員三人至七人,組織選舉委員會,辦 理區選舉事宜。其委員人選由省選舉事務所提請選舉總事務所派充之,以 各該區內之行政督察專員為當然委員,並指定當然委員一人為主席;其無 專員之區,由選舉總事務所就委員中指定一人為主席。
蒙古、西藏之選舉,設蒙藏選舉事務所,置選舉監督一人,以蒙藏委員會 委員長充任,由選舉總事務所呈請國民政府派充之。 蒙藏選舉事務所下,分設各區主管選舉事務所,各置選舉監督一人,在蒙 古以盟、旗行政長官充任;在西藏分別以噶夏及蒙藏選舉事務所所指定之 人員充任,均由選舉總事務所派充之。
罷免聲請書應敘述理由,以原選舉單位當選時投票總數百分之十以上選舉 人之簽署,向各該單位之主管行政機關首長提出。
前條主管行政機關首長,於收到聲請書三十日內,查明簽署屬實及其人數 合於規定後,應將聲請書副本通知被聲請罷免人於收到後十五日內提出答 辯書。
主管行政機關首長,於收到答辯書三日內,應連同聲請書公告之,並應於 公告後三十日內舉行投票,以當選時投票總數之過半數贊成票通過罷免案 。
各主管行政機關首長,如查明罷免聲請書簽署人有不實者,應即剔除,其 因剔除致不足法定名額時,該罷免聲請書作廢。
被聲請罷免人,應於收到罷免聲請書副本十五日內,提出答辯書,答辯書 期間,自罷免聲請書副本送達後之第十五日起計算,以三十日為限,不提 答辯書,或答辯書逾期不至,主管行政機關應將罷免聲請書單獨公告。
罷免案通過後,主管行政機關應令被罷免人繳回當選證書,並即依法辦理 註銷遞補手續,呈報上級機關轉報立法院。
監察委員之選舉,以左列人員分別為當然選舉監督: 一、在各省市為各該省市行政首長。 二、在蒙古為蒙藏委員會委員長或其所指定之人員。 三、在西藏為蒙藏委員會委員長或其所指定之人員。 四、在華僑團體為附表三所定之人員。 (備 註:附表三請參閱中華民國現行法規彙編 (83年5月版) (二) 第 931 頁)
監察委員之選舉事務,在各省市之行政首長兼選舉監督,在蒙古西藏由蒙 藏委員會委員長指定之選舉監督,在華僑團體依監察院監察委員選舉罷免 法附表三所列之選舉監督,分別派員辦理。 (備 註:附表三請參閱中華民國現行法規彙編 (83年5月版) (二) 第 940 頁)
本法所定各種選舉、罷免期間之計算,除另有規定外,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但期間之末日,除因天然災害政府機關停止上班外,其為星期六、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時,不予延長。 本法所定投票日前幾日,自投票日前一日起算,向前逆算至規定日數之當日;所定投票日後…
有選舉權人在各該選舉區繼續居住四個月以上者,為公職人員選舉各該選舉區之選舉人。 前項之居住期間,在其行政區域劃分選舉區者,仍以行政區域為範圍計算之。但於選舉公告發布後,遷入各該選舉區者,無選舉投票權。
立法委員選舉,其選舉區依下列規定: 一、直轄市、縣(市)選出者,應選名額一人之縣(市),以其行政區域為選舉區;應選名額二人以上之直轄市、縣(市),按應選名額在其行政區域內劃分同額之選舉區。 二、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選出者,以全國為選舉區。 三、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民選出者,以平地原住民…
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其選舉區依下列規定: 一、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原住民區民代表選舉,以其行政區域為選舉區,並得在其行政區域內劃分選舉區;其由原住民選出者,以其行政區域內之原住民為選舉區,並得按平地原住民、山地原住民或在其行政區域內劃分選舉區。 二、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