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依第二條或第五條規定向本署及所屬機關取得個人資料之機關、團體或 個人,應將申請利用人、利用時間及申請人之聯絡方法作成紀錄。個人資 料有更正、補充、刪除或停止電腦處理、利用之情形時,應予通知。
對依本法第十三條規定向本署及所屬機關請求查詢、更正、補充、刪除或 停止電腦處理及利用當事人個人資料者,免收費用。 本法第十六條第一項有關非當事人查詢或請求閱覽個人資料或製給當事人 、非當事人複製本之費用,得按左列各款定之: 一、作業人員費 (含程式設計、機器操作及管理費用) :按實際投入…
個人資料檔案之安全維護事項如左: 一、資料安全方面: (一) 個人資料檔案建置在個人電腦硬式磁碟機上者,資料保有單位應在 該部個人電腦設置開機密碼、螢幕保護程式密碼及相關安全措施。 …
…知本署終止其憑證。於終止憑證 前,如有相關當事人權益受損時,本署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四、本署得視需要保存用戶憑證及電子認證資料,供電子文件爭議糾紛處 理之用,並得依「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他相關規定保護申 請人個人資料安全。 五、憑證有效期間為二年,期滿後用戶欲繼續使用者,以經本署憑證簽章 加密之電子郵件向本署申請憑證重發。重發有效期間為二年。
…及宣傳品之審定。 (五)違反電影法及其相關法令之行政裁罰案件處分。 (六)電影片輸出入之許可。 (七)電影片映演業以外之電影事業設立(變更)許可、電影從業人員登 記證及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登記執照之核發。 (八)電影片消費者保護事宜。 (九)電影事業資料之調查。 (十)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電影文化交流之策劃及執行。 四、第四科: (一)電影片製作企劃之育成。 …
數位國考及資訊管理司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家考試數位轉型電腦化測驗試場建置及認證、試務人力訓練、試場資安環境檢測及管理。 二、考試試務資訊作業、系統及相關設備之建置、執行及管理。 三、考選行政資訊作業、系統及相關設備之建置、執行及管理。 四、資通安全防護措施之規劃及推動、個人資料保護管理。 五、其他與掌理業務相關及交辦之事項。
本規則所稱人事資料範圍如下: 一、機關資料: (一)組織編制及員額資料。 (二)職務歸系及官等職等資料。 二、個人資料: (一)基本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各項資料。 (二)異動資料: 1.派免遷調核薪、動態登記及任用審查資料。 2.訓練進修、平時考核獎懲及考績(成)資料。 …
各機關之初任人員,應填具公務人員履歷表,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由服務機關負責查驗並以人事資訊管理系統登錄建檔,嗣後各項個人資料之異動,應隨時以該系統更新。
…應以人事資訊管理系統轉出其個人公務人員履歷表資料供新職機關接收;必要時,新職機關得請原服務機關提供其經人事主管簽章之公務人員履歷表資料,原服務機關不得拒絕。 離職人員再任時,機關應即建立其完整之個人資料檔案,並以人事資訊管理系統接收其歷史公務人員履歷表資料,必要時,得請原服務機關提供其經人事主管簽章之公務人員履歷表資料,原服務機關不得拒絕。 機關遇有裁撤、組織變更等情事時,人事資料檔案應移轉承…
須經銓敘部銓敘審定之個人資料,由各機關依送審程序報送,俟銓敘審定後,以人事資訊管理系統接收或登錄建檔。更新、更正或註銷時,亦同。 辦理公務人員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姓名變更及出生年月日資料之更正時,應依送審程序,檢附相關證明…
人事資料之建立、異動及更新,應力求正確。嗣後個人資料之異動,當事人應主動於一個月內提供,人事主管人員並應確實查驗及登錄。如有漏辦、偽造、變造、毀損或作不實之登錄等情事,各機關應查明責任,按其情節輕重,依法懲處或移送檢察機關偵辦。人事資料管理績效優良者,得依有關規定覈實予以獎勵。 各機關人事資料應指派專人管理,並依公務人員交代條例之規定列入交代。
…編製流程之管理,包括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管理、會計專業判斷程序、會計政策與估計值變動之流程等。 十二、對子公司之監督與管理。 十三、董事會議事運作之管理。 十四、股務作業之管理。 十五、個人資料保護之管理。 公開發行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者,其內部控制制度,應包括審計委員會議事運作之管理。 股票已上市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其內部控制制度,尚應包括對下列作業之控制: 一、薪資報酬…
旅館業應將每日住宿旅客資料登記;其保存期間為半年。 前項旅客登記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並應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
管理者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其他資料之蒐集及利用,應明確告知用戶目的及範圍。
會計師受各服務事業委託專案審查內部控制制度,準用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至第三十六條之規定辦理。 各服務事業屬洗錢防制法所稱之金融機構者,主管機關得請證券交易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期貨交易所或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等證券期貨相關機構辦理個人資料保護、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機制之專案查核,必要時得命令該事業委託會計師辦理之。
…查核,並對公司申報交通部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報資料正確性、內部控制制度及法令遵循制度執行情形、備抵呆帳提列政策之妥適性表示意見。 中華郵政公司應依交通部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規定委託會計師辦理個人資料保護與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機制專案查核。 會計師之查核費用由公司與會計師自行議定,並由公司負擔會計師之查核費用。 公司應於查核年度開始一個月內將委託查核會計師名單送交通部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查…
被保險人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等有變更或錯誤時,被保險人應即通知其所屬投保單位。 前項被保險人之相關個人資料有變更或錯誤之情形,投保單位應即填具被保險人變更事項申請書,檢附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或有關證明文件送交保險人憑辦。 被保險人未依第一項規定通知其所屬投保單位,或投保單位未依前項規定檢附相關文件送交保險人者,保險人得依相關機關登記之資料逕予變更。
…籌設後,應於六個月內檢具下列文件,申請航政機關核轉主管機關許可營業後,始得對外招生: 一、申請書。 二、訓練機構組織名冊。 三、訓練機構組織章程。 四、招生簡章。 五、作業須知。 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 前項第四款招生簡章應載明核准立案之主管機關及核准文號、訓練班別全銜、班址、招生人數、訓練課程、訓練時間、參訓資格、結訓學員參加駕駛執照測驗輔導措施、收費基準及退費規定。 第…
銀行業因辦理外匯業務所蒐集顧客之資料,除其他法律、本行或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外,應保守秘密;如涉及個人資料者,並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採行適當之安全措施。
民營退稅業者應盡善良管理人之義務,指定專人辦理退稅系統內相關資料之安全維護事項,以確保退稅系統之安全性。 民營退稅業者及特定營業人對於前項課稅資料之運用,應符合稅捐稽徵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他資訊安全相關法令之規定。倘有錯誤、毀損、滅失、洩漏或其他違法不當處理之情事,依稅捐稽徵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