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安全穿越或跨越使用之入口及通道,並標示明確指引。 (三)海陸交界及海域原無公共通行空間或設施者,已於使用範圍內妥予規劃保障公共通行之具體措施,並設置入口與通道,及標示明確指引。 六、已規劃採行具保障公共水域使用之具體措施。 七、使用期限屆滿後之妥適處理方案。 八、土地使用同意文件或公有土地申請開發同意證明文件。 九、無其他法令規定禁止。
行政院公告災區範圍內受災者,於災害發生之日起三個月期間內就醫,經醫療專業認定因受災需接受治療之下列費用,由中央政府支應,並得以民間捐款為之: 一、保險對象就醫應自行負擔之部分醫療費用。 二、未具保險對象資格者就醫屬本保險給付範圍之醫療費用。 三、前二款人員,其本保險不給付之住院一般膳食費用。 前項期間,衛生福利部得視受災範圍及嚴重程度,以公告延長之。
本保險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以下簡稱醫事機構)收治受災者,應依下列方式,按月向保險人申報費用: 一、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之部分醫療費用:依本保險醫療費用申報流程及保險人所定申報代碼申報。 二、未具保險對象資格者就醫屬本保險給付範圍內之醫療費用:依本保險醫療費用申報流程及保險人所定申報代碼申報,或依醫療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報經所在地衛生主管機關核定之收費標準,以書面或保險人所定方式申報。 三、本…
…院之日或行政院公告災區範圍之日起六個月內,依下列規定申請核退自墊之費用: 一、保險對象自墊應自行負擔之部分醫療費用:依全民健康保險法及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辦法規定,向保險人申請。 二、未具保險對象資格者就醫屬本保險給付範圍之醫療費用及本保險不給付之住院一般膳食費用:準用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辦法第六條及第八條規定,向保險人申請;受災者就醫之醫事機構按所在地衛生主管機關核定之收費標…
技術發展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汽車技術及訓練機務之導入及研究。 二、車輛機務管理。 三、車輛及機具保養修護。 四、配合教學實習等事項。 五、車輛及機具之財產管理。 六、其他有關技術發展事項。
被保險人應於每年五月及十一月底前,將其六月至十一月及十二月至次年五月應自行負擔之保險費,送繳投保單位。 保險人每年按投保單位五月及十一月底加保人數、投保金額與保險費率,分別計算應繳之保險費,並繕具保險費計算表及繳款單,於六月二十五日及十二月二十五日前寄達投保單位。 保險人計算當期保險費後始加保或退保之被保險人,其該期應繳納或退還之保險費,保險人應按月結算,於次月二十五日前將沖抵後之金額,繕具…
受益人申領保險金時,除應檢具保險金申請書外,並應檢附下列文件: 一、受益人身分證明。 二、受益人與被保險人之關係證明。 三、申領身故保險金者:相驗屍體證明書或死亡證明書及被保險人之除戶戶籍謄本。 四、申領失蹤之身故保險金…
… (三)容器號碼、檢驗機構代號、出廠耐壓試驗日期及定期檢驗日期欄位:四十六毫米(長)乘以十二毫米(寬)。 四、警告標示及緊急處理方式之內容: (一)放置於室外通風處,避免日曬。 (二)應與爐具保持適當之距離。 (三)瓦斯洩漏,立即關閉開關,勿操作任何電器。 (四)拒絕使用逾期未檢驗瓦斯桶。 (五)檢舉不法或緊急事故,請撥一一九。 五、材質:鋁合金。 六、防偽設計:應先報請中央主管…
…乘以十毫米(寬)。 (二)出廠液壓試驗日期及定期檢驗日期欄位:二十七點五毫米(長)乘以九點五毫米(寬)。 四、警告標示及緊急處理方式之內容: (一)放置於室外通風處,避免日曬。 (二)應與爐具保持適當之距離。 (三)瓦斯洩漏,立即關閉開關,勿操作任何電器。 (四)拒絕使用逾期未檢驗瓦斯桶。 (五)檢舉不法或緊急事故,請撥一一九。 五、材質: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 PET)貼紙、金屬或…
…六毫米(長)乘以十二毫米(寬)。 (四)「出廠耐壓試驗日期」欄位:為九十二毫米(長)乘以十二毫米(寬)。 四、警告標示及緊急處理方式之內容: (一)放置於室外通風處,避免日曬。 (二)應與爐具保持適當之距離。 (三)瓦斯洩漏,立即關閉開關,勿操作任何電器。 (四)拒絕使用逾期未檢驗瓦斯桶。 (五)檢舉不法或緊急事故,請撥一一九。 五、材質:鋁合金。 六、容器實重:經塗裝及抽真空後…
…五毫米(長)乘以十毫米(寬)。 (二)「出廠液壓試驗日期」欄位:為五十五毫米(長)乘以九點五毫米(寬)。 四、警告標示及緊急處理方式之內容: (一)放置於室外通風處,避免日曬。 (二)應與爐具保持適當之距離。 (三)瓦斯洩漏,立即關閉開關,勿操作任何電器。 (四)拒絕使用逾期未檢驗瓦斯桶。 (五)檢舉不法或緊急事故,請撥一一九。 五、材質: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PET) 貼紙、金屬或…
…人、團體、個人查詢,或請求提供相關資料。 三、心理測驗:施以智力、行為及情緒等測驗。 前項心理測驗項目得依調查需求擇定之,施測人員應具備相關測驗之資格或經專業訓練合格。 被告係經法院或檢察官命具保,因覓保中而受羈押者,或羈押未達七日者,第一項調查得以簡式方式為之。 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之調查及前項簡式調查之格式,由監督機關定之。
…控之性質、功能及效果、所涉犯罪之刑度、案件情節、訴訟進行之程度、被告之生活狀況、對被告之影響、有無較輕微之替代措施等情狀,依比例原則妥適定之。 前項所稱審酌科技設備監控之性質、功能及效果,係指如為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等羈押替代處分並命被告接受科技設備監控,能否顯著降低被告逃亡或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風險,或達其他原羈押、聲請羈押或替代羈押之目的。 偵查中法院或檢察官或原審法院定…
…智慧財產權切結書。 五、其他依國防部規定應檢附之文件、資料。 申請人應於前項第二款規定國際進口證明書、最終用途證明書或保證文件有效期限屆滿六個月前申請輸出。但未記載有效期限者,得自所載核發日或出具保證書日期起一年內提出申請。 第一項輸出申請書、文件、資料未備齊或不合規定,其情形可補正者,國防部得限期補正。 第一項輸出申請書、輸出目的及計畫之格式,由國防部定之。
中央政府依本法第十九條規定,應補助之保險費,由保險人按月開具保險費繳款單,於次月底前送請中央政府依規定撥付。 前項中央政府應補助之保險費,經保險人查明有差額時,應於核計下次保險費時一併結算。
被告於偵查中受具保、責付、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或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十六條之二第一項之處分,且於起訴時仍在執行中者,檢察官起訴時應以函文敘明被告受處分之情形,並檢附起訴書通知管轄法院審查於審判中是否續為適當之強制處分措施。 前項情形,準用前條第三項前段規定。 第一項處分涉及限制出境、出海或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十六條之二第一項第四款之接受科技設備監控處分者,並準用前條第二項、第三項後段、第四項規定。
受託法人辦理醫事專業諮詢時,其參與人員對爭議事件內容及相關資料,應予保密並應填具保密同意書,不得私自蒐集、洩漏、複製、轉讓、再使用或交付第三人。
受託法人辦理醫療爭議評析時,其參與人員對爭議事件內容及相關文件、資料應予保密,並應填具保密同意書,不得私自蒐集、洩漏、複製、轉讓、再使用或交付第三人。
…量碳匯功能之海洋或沿岸生態系統。 八、具重要生態網絡中被低估之自然生態系。 九、具重要生態連通作用。 十、存有範圍受限之重要種群或生態系統。 十一、具物種及生態系統之氣候避難功能。 十二、具保護生物多樣性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