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業務所得應由主事務所所在地之稽徵機關調查核定。但結算申報及行政救濟,應向執行業務者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提出。
…登記或已取得工廠設立許可之廠商,購買裝置冷凍冷藏設備前,能提供確定用途之有關資料,由該廠商向經濟部工業局申請核發證明文件,辦理免稅進口或出廠。 (二)廠商進口供漁船裝置冷凍冷藏設備使用,由海關驗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核發免徵關稅之證明文件,核定免徵貨物稅。 (三)廠商進口供造船廠裝置冷凍冷藏設備使用,由海關驗憑經濟部工業局核發之證明文件,免徵貨物稅。 二、進口或出廠時未取得主管機關用途證明者: …
稽徵機關依據財政部賦稅署貨物稅評價委員會評定之完稅價格調整補徵之 稅額,納稅義務人如有不服,應依稅捐稽徵法規定提起行政救濟。
本法第六條第二項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之徵收及法院、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分署執行拍賣或變賣貨物應課徵之營業稅優先受償規定,以該土地、建築物及貨物所應課徵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營業稅為限。
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稱應由稅捐稽徵機關依稅籍底冊或查得資料核定課徵之稅捐,指地價稅、田賦、房屋稅、使用牌照稅及查定課徵之營業稅、娛樂稅。 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三項第一款所稱行政救濟尚未終結,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復查、訴願決定或判決尚未作成。 二、已作成復查決定,提起訴願之法定期間經過前。 三、已作成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之法定期間經過前。 四、行政法院已作成…
稅捐稽徵機關依本法第五十條之二規定為罰鍰處分時,應填具裁處書及罰鍰繳款書送達受處分人。 受處分人如僅對於應繳稅捐不服提起行政救濟,經變更或撤銷而影響其罰鍰金額者,稅捐稽徵機關應本於職權更正其罰鍰金額。
…動補報或填發扣繳憑單而不符前款規定,其扣繳稅額在新臺幣六千元以下,免予處罰。 三、經稽徵機關限期責令補報或填發扣繳憑單,已於限期內補報或填發,其扣繳稅額在新臺幣四千元以下,免予處罰。 四、機關、行政法人、團體、學校、事業有解散、廢止、合併、轉讓、裁撤、變更,或破產管理人處理之破產事務經法院裁定終結或終止情事,未依規定期限按實填報或填發扣繳憑單,而於次年一月三十一日以前已自動補報或填發,或次年一…
…徵收率) 四、房屋款或土地款之時價,應參酌下列資料認定之: (一)金融機構貸款評定之價格。 (二)不動產估價師之估價資料。 (三)大型仲介公司買賣資料扣除佣金加成估算之售價。 (四)法院、行政執行機關拍賣或國有財產署等出售公有房屋、土地之價格。 (五)報章雜誌所載市場價格。 (六)臨近地區政府機關或大建築商建造房屋之成本價格,加上同業之合理利潤估算之時價。 (七)出售土地帳載金額或…
…有案者應予認定。 七、因購置房屋、土地以外固定資產而借款之利息,自付款至取得資產期間應付之利息費用,應列入該項資產之成本。所定取得,指辦妥所有權登記之日或實際受領之日;其屬拍賣取得者,指領得法院或行政執行機關所發給權利移轉證書之日。 八、因興建固定資產及供營業使用之房屋而借款,在建造期間應付之利息費用,應作為該項資產之成本,以資本支出列帳;建築完成後,應行支付之利息,可作費用列支。但屬存貨及非…
…及繳交訓練單位之費用。 三、教材費、實習材料費、文具用品費、醫藥費、保險費、教學觀摩費、書籍雜誌費、訓練期間伙食費、場地費及耐用年數不及二年之訓練器材設備費。 四、參加技能檢定之費用。 五、經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許可附設職業訓練機構之建築物折舊費用、租金及專責辦理教育訓練人員之薪資。 六、其他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財政部專案認定屬人才培訓之支出。 前項第五款之折舊費用、租金及薪資,如有接受…
申請稅則預先審核之貨物,不以初次進口者為限。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海關不予預先審核,並以書面通知申請人: 一、申請人未依前條所定期限補件或補件不全。 二、假設性或仍在設計中之虛擬性貨物。 三、依關稅法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十七條第五項、第十八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處理中之相同或類似貨物。 四、與因稅則號別爭議進行行政救濟程序中之相同或類似貨物。 五、廢料或其他經海關認定不適合預先審核之貨物。
申請人不服各關預先審核之稅則號別者,得於貨物進口前,向財政部關務署申請覆審。 財政部關務署應於接到覆審申請書之翌日起三十日內將覆審結果通知申請人;必要時,得予延長,並於原處理期間屆滿前,將延長之事由通知申請人。延長以一次為限,最長不得逾三十日。 申請人不服前項覆審結果,應俟貨物進口並經進口地海關核定該貨物之稅則號別後,依關稅法有關行政救濟程序規定辦理。
…不繳納關稅或不退運貨物在內,並不受第十九條之限制。 海關拍賣或變賣應課徵營業稅之貨物,應於拍定或成交後,將營業稅款向公庫繳納,並填寫拍賣或變賣貨物清單交付買受人,作為列帳及扣抵憑證。 執行法院或行政執行機關執行拍賣或變賣貨物,應於拍定或准許承受五日內,將拍定或承受價額通知當地主管稽徵機關查復營業稅之稅額,並由執行法院、行政執行機關代為扣繳。 前項營業稅額,應以執行法院、行政執行機關拍定或承受…
本細則自中華民國七十五年四月一日施行。 本細則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七十七年六月二十五日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七十七年七月一日施行外,其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食費)核計,其有經常照顧業務之家屬或親友,以員工計算。 三、房租金:按每坪每月核計,其自有或無償借用之房屋,視為租用。 前項各款營業費用標準另定之。 主管稽徵機關應視轄區經濟發展情形,按地段或行政區域,擬定營業人查定營業費用標準等級評定表,報財政部核備。 第一項所指之費用率如左: 一、古玩書畫買賣業、鐘錶眼鏡買賣業為百分之十七。 二、其他買賣業、製造業、農林業、畜牧業、水產業、礦冶業、…
…附建造執照影本或取得土地所有權證明文件。其屬貸款人民自建或獎勵投資興建者,檢附建造執照影本及國民住宅主管機關核准之證明文件。 二、企業或公營事業興建之勞工宿舍用地:檢附建造執照或使用執照影本及勞工行政主管機關之證明文件。 前項第一款貸款人民自建之國民住宅及第二款企業或公營事業興建之勞工宿舍,自建築完成之日起未供自用住宅或勞工宿舍使用者,應由土地所有權人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計徵。 …
…主管機關核准設置之加油站及依都市計畫法規定設置之供公眾使用之停車場用地:為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加油站用地,及依都市計畫法劃設並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供公眾停車使用之停車場用地。 六、其他經行政院核定之土地:為經專案報行政院核准之土地。
…:應檢附建造執照及興辦工業人證明文件;建廠前依法應取得設立許可者,應加附工廠設立許可文件。其已開工生產者,應檢附工廠登記證明文件。 二、其他按特別稅率計徵地價稅之土地:應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或行政院專案核准之有關文件及使用計畫書圖或組織設立章程或建築改良物證明文件。 核定按本法第十八條特別稅率計徵地價稅之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由土地所有權人申報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計徵地價稅: 一、逾目的…
依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加徵空地稅之倍數,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視都市發展情形擬訂,報行政院核定。
欠繳地價稅之土地於移轉時,得由移轉土地之義務人或權利人申請分單繳納,分單繳納稅額之計算公式如附件三。 前項欠繳地價稅稅單,已合法送達者,其分單繳納稅款之限繳日期,以原核定限繳日期為準;未合法送達者,其分單繳納稅款及其餘應納稅款應另訂繳納期間,並予送達。如欠繳地價稅案件已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分署(以下簡稱行政執行分署)執行,主管稽徵機關於分單稅款繳清時,應即向行政執行分署更正欠稅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