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例第五條所列疾病、傷害保險,其受益人為本條例被保險人本人。
本保險包括疾病及傷害兩項。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內發生疾病、傷害事故時,由承保機關所辦保險 醫療機構或特約醫療機構醫療,除本保險規定之掛號費全額、住院伙食費 三十日以內之半數及超過三十日之全數暨門診藥品費百分之十至十五,由 被保險人負擔外,其餘醫療費用概由承保機關負擔。 前項負擔門診藥品費比率,由銓敘部會同財政部依保險財務收支實際餘絀 狀況訂定之。
退休公務人員配偶疾病保險,包括疾病及傷害兩項。
本保險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內,發生疾病、傷害事故時,其就醫比照 退休公務人員疾病保險辦法之規定辦理。
…不能從事本職工作,亦無法擔任其他相當工作之 證明外,應同時有下列情事之一: 一、因疾病或受傷,連續請假逾三個月而無法銷假上班者。 二、於年度內請事假或病假,累計達六個月以上者。 三、因疾病或傷害,致生情緒不穩、言行異常或以言語侮辱他人,影響服 務機關業務推動,並已列入平時考核紀錄者。 依本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經主管人員及人事主管人員送請考績委員會初 核之程序,如機關未設有考績…
…年終考績或 服務成績證明認定之。 三、由服務機關舉證其職責繁重以致傷病,且其傷病與職務間具有相當因 果關係並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開具醫療證明書記載之疾 病或傷害原因證明之。 前四項因公傷病之認定遇有疑義時,應遴聘學者及專家組成公務人員因公 命令退休及因公撫卹疑義案件審查小組進行審查。
…服務機關應舉證其職責繁重,足以使之積勞過度。 三、公務人員因戮力職務,積勞過度所生疾病,必須與職務具有相當因果 關係並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開具醫療證明書記載之疾病 或傷害原因證明之。
管理人員發現使用人員罹患疾病或意外傷害情況緊急時,應協助就醫;發 現使用人員疑似感染傳染病時,並應通知衛生醫療機構處理。
…司名稱及所營事業登記預查核定證明文件正本或影本;檢附影本者,應加蓋公司圖章及負責人章。 前項廠商申請許可時,其負責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不予許可;已許可者,撤銷或廢止其許可: 一、犯故意殺人、重傷害、強盜、搶奪、妨害性自主、擄人勒贖、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人口販運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或本條例等案件經判決有罪確定,或犯上開規定以外之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 二、受監…
… 人。 十、護理師或護士:每校置護理師或護士一人,七十二班以上得再增置一 人。 十一、設有游泳池學校或實驗高級中學因運動與訓練需要,聘僱救生員或 運動教練、運動傷害防護員若干人。 私立高級中學董事會得置秘書一人,辦事員若干人,並納入學校組織規程 及員額編制。
…法執行稽查公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定製、售賣、持有警棍或電氣警棍(棒)(電擊器)、防暴網;申請者,不予許可: 一、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有罪確定。 二、犯故意殺人、重傷害、強盜(奪)、妨害性自主、擄人勒贖、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或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判決有罪確定。 三、經認定為流氓或受流氓感訓處分裁定確定。 四、最近五年內犯第一…
…別準備金沖減之;其所沖減之險別及金額應依主管機關訂定應注意事項辦理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三、各險危險變動特別準備金累積提存總額超過其當年度自留滿期金額之百分之六十時,其超過部分,應依收回規定處理。但傷害保險及一年期以下健康保險之危險變動特別準備金之收回,應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處理。 前項第三款危險變動特別準備金之收回,主管機關得基於保險業穩健發展之需,另行指定或限制其用途。 第一項第二…
下列文件或物品,禁止交寄: 一、物品之性質或其封裝有傷害郵政服務人員或污損郵件或郵政設備之虞者。 二、封口用之金屬扣鈕有鋒利之邊緣,致妨害郵件處理者。 三、易燃、易爆裂或其他危險物品。但立案機構以特殊方法封裝互寄之易壞生物學物料,經相關主管機關核發運…
本標準所稱危險性或有害性,指船員從事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所引起之船員疾病、傷害、失能或死亡。
…管及其他連接管。 二、管廊應為水密性鋼筋混凝土構造,能安定支持及容納各種管閥類,其構造及配置應能便利管閥類及機器設備之搬運、安裝及檢修,並應有良好之通風、照明及排水設備,能防止雨水浸入、水災或作業傷害等。固定於管廊結構體之直管及閥類應設置可撓性伸縮管件,以防溫度伸縮、地盤沉陷、地震及振動等損害。 三、污水處理廠之用水管分為自來水管及回收水管二類,不得混接,其計畫流量分別視廠內之飲用、冷卻、水封…
…動力小船駕駛訓練機構,應於開班後七日內,將下列保險文件送航政機關備查,屆期未送備查者,應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停止其辦理開班三個月: 一、學科訓練期間訓練場地之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或為學員投保之傷害保險。 二、實作訓練期間為學員投保之傷害保險。 前項第一款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其保險範圍及最低保險金額依學科場地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消費營業場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相關規定辦理。 第一項各…
遊艇或動力小船駕駛訓練機構,應於測驗日前,將測驗期間為應考人、駕駛及助手辦理傷害保險之保險文件送航政機關備查。 第二十條之一第三項規定,於前項準用之。
…離職手續。 十一、進用人員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之事由。 十二、用人機關 (團體) 不得終止契約之事由。 十三、工作調整。 十四、保險。 十五、進用人員執行本條例之公共服務工作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 時之補償。 十六、不得請求資遣費之約定。 十七、其他權利義務事項。
進用人員於契約期間執行本條例之公共服務工作致發生死亡、殘廢、傷害 或疾病之職業災害時,用人機關 (團體) 之補償應依下列原則訂定。但如 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其他保險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政府支付費 用補償者,用人機關 (團體) 得予以抵充之: 一、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