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移出監獄不得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一項機動調整移監之規定,將其移送至其他監獄收容: 一、由其他監獄移入執行未滿六個月。 二、殘餘刑期未滿二個月。 三、已符合假釋要件。 四、符合刑法第七十七條第二項第二款所定情形。 五、有本法第十三條第一項各款所定情形或最近一個月內有依本法第六十二條第一項戒送醫療機構醫治情形。 六、持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核發之全國醫療服務卡。
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第一款所稱特殊且必要之處遇需求,指下列各款情形之一: 一、犯刑法第九十一條之一所列之罪之處遇。 二、犯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二條第二款所定家庭暴力罪及同法第六十一條所定之違反保護令罪之處遇。 三、因應其他特定處遇。 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處遇之受刑人,其移監之資格條…
本辦法依監獄行刑法第五十六條第三項及羈押法第五十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機關依監獄行刑法第五十六條第二項及羈押法第五十條第二項向相關機關(構)、法人、團體或個人蒐集之健康資料,其蒐集、處理或利用,不得逾越維護收容人健康或掌握其身心狀況之目的,並應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
本辦法依監獄行刑法第五十九條第五項規定及羈押法第五十三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監獄行刑法第五十九條第四項及羈押法第五十三條第四項所稱因經濟困難,須由機關委請醫療機構或醫師診治者,係指有事實足認收容人已無資力支付其本人醫療衍生之醫療費用,且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 一、收容人之保管金或勞…
本辦法依監獄行刑法第二十二條第五項及羈押法第十七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監獄行刑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受刑人有危害監獄安全之虞或羈押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被告有危害看守所安全之虞,指收容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一、對他人施以強暴或脅迫,有危害機關安全之虞。 二、有…
…逾十五日,並應隨時觀察收容人行狀,已無第四條第一項或第二項所列情形者,應即解除隔離保護。 三、僅得為物理上、空間上隔離之保護措施,其輔導、給養、衛生醫療、運動、接見通信及其他必要之處遇仍應依監獄行刑法、羈押法或相關矯正法規規定辦理,不得有差別待遇。 四、收容人移入隔離保護舍房時,機關人員應檢查其身體、衣類及攜帶之物品。 五、如有其他可行之替代隔離保護方法,應適時解除隔離保護,改為其他適當之處…
本辦法依監獄行刑法第二十五條第三項及羈押法第二十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本辦法所稱器械,指依監獄行刑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及羈押法第二十條第一項經法務部核定之棍、刀、槍及其他器械。 前項器械之種類及規格,經法務部核定如附表。
機關人員須有監獄行刑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項,或羈押法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項所定之情形時,始得依本辦法使用器械,不得濫行為之。
本辦法依監獄行刑法第六十一條第二項及羈押法第五十五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本辦法依監獄行刑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三條第六項規定訂定之。
本辦法依監獄行刑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八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或外患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所涉犯罪尚未判決確定。 (二)所涉犯罪經檢察官為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尚未確定。 (三)所涉犯罪經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確定,尚未期滿。 四、涉嫌貪污治罪條例或刑法瀆職罪章之罪,且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尚未確定。 五、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 前項第三款至第五款人員,自屆退日起,應先行停職。 第一項第二款及前項人員自屆退日至原因消滅之日,得比照停職人員…
農田水利事業人員在農田水利會或灌溉管理組織任職期間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刑法瀆職罪章之罪或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犯其他罪,先行退休、資遣或離職後,自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七月十三日修正施行之日起始判刑確定者,應依下列規定剝奪或減少退離(職)相關給與;其已支領者,照應剝…
本辦法依監獄行刑法第四十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主管機關對於檢舉人之姓名、年齡、地址、文書、圖畫、消息、相貌、身分資料或其他足資辨別檢舉人之物品,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予保密;有洩密者,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刑法或其他法律處罰或懲處。 對於檢舉人之檢舉書、筆錄或其他資料,應以密件保存,並禁止第三人閱覽或抄錄。
…績占筆試成績比重,分組如下: 一、法律事務組:民事訴訟法、非訟事件法及家事事件法占百分之四十,強制執行法、破產法及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占百分之三十,刑事訴訟法占百分之三十。 二、財經事務組:民法、刑法、證券交易法及商業會計法占百分之三十,中級會計學、銀行實務及稅務法規占百分之四十,審計學占百分之三十。用人機關為高等行政法院,筆試應考科目民法、刑法改為行政法、行政訴訟法。 三、營繕工程事務組: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