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優先車道標線,用以指示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優先行駛之車道,其他車種除起步、準備停車、臨時停車或轉向外,不得橫跨或占用行駛。 本標線以白色實線及機車圖形劃設之,每過交岔路口處均應標繪之,並於兩機車圖形間,縱向標寫白色「機車優先」標字配合使用。 「機車優先車道線」設置圖例如下:
機慢車停等區線,用以指示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駕駛人、慢車駕駛人於紅燈亮時行駛停等之範圍,其他車種不得在停等區內停留。本標線視需要設置於行車速限每小時六十公里以下之道路,且設有行車管制號誌路口之停止線後方。但禁行機車或紅燈允許右轉車道…
「禁行機車」標字,用以告示本車道禁止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通行。繪設於路段起點。路段過長時,得於路段中加繪之。 本標字為黃色變體字。圖例如下:
…得採車道線劃設,並以六十公尺為原則外,應採整段設置,但交岔路口免設之。道路設有劃分島;其功能為劃分快慢車道者,應劃設本標線於劃分島之兩側,與劃分島間隔至少十公分。 本標線應於慢車道由左至右併排繪設機車圖案及自行車圖案,每過交岔路口入口處標繪之,路段中每超過五百公尺得加繪一組。慢車道寬度不足二公尺時,機車圖案及自行車圖案得採縮小型繪設。 本標線設置圖例如下:
車輛停放線,用以指示車輛駕駛人停放車輛之位置與範圍。 本標線之線型為白實線,線寬十公分。但機車停放線劃設於非車道上者,得採用線寬五公分。 小型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停放線,設置圖例如下: 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停放線,設置圖例如下: 路邊大型客車停放線設置圖例如下: 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
機慢車左(右)轉待轉區線,用以指示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或慢車駕駛人分段行駛。視需要設於交岔路口,並得於待轉區內標寫待轉區標字。 本標線線型為白色長方形,線寬十五公分。劃設於第一百七十條停止線前端,設有第一百八十五條枕木紋行人穿越道線者,劃設…
汽車委託檢驗範圍包括汽車、機車之申請牌照檢驗及定期檢驗。
…人以上。 三、具有煞車試驗、前輪側滑試驗、前燈試驗、排放空氣污染物試驗、驗車溝或頂車機及各種測試結果紀錄設施。受委託辦理檢驗以高壓氣體為燃料之汽車者(含單、雙燃料)並應具有氣體測漏器或壓力計。 機車製造業依法辦妥公司登記及工廠登記及具有下列條件者,得申請受委託辦理其本廠新出廠機車申請牌照檢驗(制式標準車種為限): 一、具有檢定合格並曾在公路監理機關實習十一工作天以上之機車檢驗員或領有大型重型…
依法辦妥公司登記,其營業項目包括汽車、機車修理之汽車、機車修理業,或領有加油站經營許可執照之加油站,得依下列規定,檢附有關證件,向該管公路主管機關申請籌設受委託辦理汽車、機車定期檢驗: 一、土地總面積在五百四十四平方公尺以上未達一千六百平…
依前條核准籌設之汽車、機車修理業或加油站,應自核准之日起一年內,依下列規定籌設: 一、辦理汽車檢驗應具有檢定合格並曾在公路監理機關實習二十四工作天以上之汽車檢驗員二人及領有汽車修護技工執照或乙級以上汽車修護技術士證之技工一…
汽車、機車製造業申請受委託辦理申請牌照檢驗之業者,應經當地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會同相關公路主管機關審查合格,核發汽車委託檢驗審查合格證書,並將實施日期報請交通部備查後,方得辦理受委託檢驗。汽車、機車修理業或加油站…
公路監理機關對於受委託辦理檢驗單位應作定期或臨時檢查。 公路監理機關得依前項定期或臨時檢查之優劣調整其汽車定期檢驗每條檢驗線之車輛數。 依本辦法規定辦理汽車、機車申請牌照檢驗及定期檢驗單位,其汽車檢驗線之煞車試驗、前輪側滑試驗、柴油車排煙試驗等儀器,自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起應經公路主管機關委託之車輛相關專業技術機構定期查驗合格,查驗項目及基準如附表二;其…
汽缸總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在公告開放其行駛之高速公路路段及時段,不受第十九條第一項第四款不得行駛及進入高速公路之限制。但另有禁止其進入或行駛規定者,該管公路管理機關應公告之,並設置必要之標誌、標線或號誌。 大型重型機車不受第十九條第一項第四款不得行駛及進入快速公路之限制。但另有禁止其進入或行駛規定者,該管公路管理機關應公告之,並設置必要之標誌、標線或號誌。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前,應妥為檢查車輛,在行駛途中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缺水、缺電或缺燃料。 二、車輛機件、設備、附著物不穩妥或脫落者。 三、輪胎胎紋深度: (一)四輪以上汽車:輪胎胎面磨損至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431汽車用外胎(輪胎)標準或CNS4959卡客車用翻修輪胎標準所訂之任一胎面磨耗指示點。 (二)大型重型機車:任一點不足一公釐。
…尺至一百公尺處設置車輛故障標誌警示之。 前項情形汽車無法滑離車道時,除顯示危險警告燈外,應在故障車輛後方一百公尺以上處設置車輛故障標誌,同時應即通知該管公路管理機關或警察機關協助處理。 大型重型機車在行駛途中,因機件故障或其他緊急情況無法繼續行駛時,應顯示危險警告燈,牽移離開車道,在故障車輛後方一百公尺處設置可於夜間距離二百公尺處辨識之車輛故障警示設施,及立即通知該管公路管理機關或警察機關協助…
…車輛熄火、顯示危險警告燈,並在緊急停車彎入口處之人行步道上或故障車輛後方一百公尺處設置車輛故障標誌警示之,並立即通知該管公路管理機關或警察機關協助處理,駕駛人應協助乘客退至安全處所。 三、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隧道內,因機件故障或其他緊急情況無法繼續行駛時,應顯示危險警告燈,牽移離開車道,在故障車輛後方一百公尺處設置可於夜間距離二百公尺處辨識之車輛故障警示設施,及立即通知該管公路管理機關或警察機關協助…
下列人員、車輛不得行駛及進入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 一、行人 二、部隊行軍或演習。 三、慢車。 四、機車。 五、三輪汽車或馬達三輪車。 六、農耕機。 七、非屬汽車範圍之動力機械。 八、拖有非於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故障之車輛。 九、雙層公車。 經該管公路管理機關核准施工、養護與執行公務之人員及…
大型重型機車行駛於快速公路,除本規則另有規定外,應比照小型車行駛規定,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禁止同車道併駛或超車。 二、駕駛人及附載座人均應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八十八條第二項規定配戴安全帽,且其安全帽應為…
汽車檢驗員及汽車駕駛考驗員分類如下: 一、汽車檢驗員: (一)大型車檢驗員。 (二)小型車檢驗員。 (三)機車檢驗員。 二、汽車駕駛考驗員: (一)大型車駕駛考驗員。 (二)小型車駕駛考驗員。 (三)機車駕駛考驗員。
…車修護技術士證者。 (三)領有汽車修護技工執照或乙級以上汽車修護技術士證一年以上者。 (四)現(曾)任公路監理機關委任或相當委任級以上之技術人員。 三、領有檢定車種以上之汽車駕駛執照。 申請機車檢驗員檢定之資格不受前項第二款學歷、經歷各目有關科系之限制。 第一項所指之汽車駕駛執照包含國軍汽車駕駛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