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區內建築房屋應照左列規定辦理: 一、建蔽率不得超過百分之四十五。 二、退縮地-其接鄰三十公尺以上道路者退縮十公尺以上,接鄰十公尺以 上道路者退縮六公尺以上,接鄰十公尺以下道路者退縮四公尺以上, 建築基地後面及側面不接鄰道路者應退縮三公尺以上。
管理局得向社區住戶或承租人,按其承租土地面積收取社區服務費,以辦 理社區公共福利及建設事項。
申請人欲在社區租用土地自建建築物,或租、購建築物者,得檢附建築計 畫,需用面積或建坪,向管理局提出申請。 前項為自建建築物之目的而租用土地之面積,最少不得低於三○○平方公 尺 (不包括公共用地) 。
…徵購事項。 (二) 徵購土地人民異議及陳情案件之處理事項。 (三) 園區地上拆遷及強制執行事項。 (四) 園區土地行政事項。 (五) 園區土地地籍整理事項。 (六) 園區工業進宅社區規劃及配售事項。 (七) 園區公有土地之撥用、借用事項。 (八) 園區土地、建築物產權登記及管理事項。 (九) 園區出租土地、廠房、住宅等稅捐之報繳及建物保險事項。 (十) 擬訂及調…
園區內污水下水道完成地區之公民營事業、機關學校暨住宅社區住戶 ( 以下簡稱污水下水道用戶) 之污水應依下水道法及水污染防治法有關規 定排入園區污水收集系統。各污水下水道用戶不得抽用地下水,並不得 有將污染物注入地下之情形。
…視需要於申請基地內配置公共設施及其他相關必要之服務性設施;服務性設施所占面積(不包括既有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不得低於申請基地總面積百分之三十,且其中綠地應占申請基地總面積百分之十以上。 六、提供社區使用土地所占面積,不得超過申請基地總面積百分之十。 七、提供設廠、產業研發使用土地之總和面積,不得低於申請基地總面積扣除公共設施、社區及保育使用土地後之百分之六十。 依本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申請併入…
…盈虧,並辦理下列事項: 一、吸引投資及對外宣傳事項。 二、財務之計劃及調度事項。 三、園區事業之服務事項。 四、安全及防護事項。 五、各項公共設施、公用設備之建設、管理及維護事項。 六、社區開發及管理事項。 七、廠房、住宅、宿舍之興建及租售事項。 八、通用之技術服務設施事項。 九、儲運單位之經營或輔導管理事項。 十、公共福利事項。 十一、資訊管理網路運用及園區資訊化發展之推動…
…、哲學與文化傳播之人才培育及獎助事項。 三、關於文學、歷史、哲學與文化傳播資料之蒐集、整理及研究事項。 四、關於績優文化藝術人士獎助之研擬、審議、執行及其協調、考評事項 。 五、關於社區總體營造計畫之研擬、審議、執行及其協調、考評事項。 六、關於社區總體營造人才之培育事項。 七、關於社區總體營造資訊之蒐集、彙整及研究事項。 八、其他有關文學、歷史、哲學與文化傳播及社區總體營造…
…員,應具備公共藝術實務經驗: 一、視覺藝術專業:藝術創作、藝術評論、應用藝術、藝術教育或藝術行政領域。 二、環境空間專業:都市設計、建築設計、景觀造園、生態環境領域。 三、其他專業:地方文史、社區營造、法律或其他專業領域。 四、相關機關代表。 前項第四款之人數,不得逾委員總人數四分之一,並應由審議機關業務單位外人員擔任之。 審議會之組成,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
…人,由下列人員聘(派)兼之: 一、視覺藝術專業:藝術創作、藝術評論、應用藝術、藝術教育或藝術行政領域。 二、環境空間專業:都市設計、建築設計、景觀造園、生態環境領域。 三、其他專業:地方文史、社區營造、法律或其他專業領域。 四、該建築物之建築師或工程之專業技師。 五、興辦機關(構)或管理機關(構)之代表。 前項第一款委員,應自文化部公共藝術專家資料庫中遴選,其人數不得少於總人數二分之一…
補助及獎勵所需經費由行政院九二一震災社區重建更新基金編列經費支應。
… │ │ │ │潭子區 │ │ │ │ │大雅區 │ │ │ │大雅區 │ │ │ │ │新社區 │ │ │ │新社區 │ │ │ │ │石岡區 │ │ │ │石岡區 │ │ │ │ │…
矯正機關應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身心治療輔導及教育辦法,於受刑人刑期屆滿前二個月,或奉准假釋後尚未釋放前函知其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性侵害犯罪防治主管機關,並視實際處遇情形及社區轉銜需求提供相關資料。
…就學資格而須至監外就讀。 二、職業訓練:監獄未開設相關職類,認須外出至職業訓練機構受訓,並參加證照檢定。 三、參與公益服務:指政府各級機關或民間團體與監獄合作辦理之公益服務工作方案。 四、參與社區矯治處遇:指公私立社會福利或戒癮治療機構與監獄合作,基於處遇需要,認須外出參與家庭支持或物質濫用者復健方案。 五、其他經監督機關審酌認為宜予外出之特別情事。
…全衛生管理及技術行政等事項。 二、業務部:市場調查及研究、產品銷售、營業督導、國內外工程承攬、 原物料外購、車輛運輸經營、保養、整修及業務督導等事項。 三、營建部:營建工程之承建、發展社區工程業務及工業區之開發事項。 四、財務部:長短期資金籌措、調度、投資、租稅規劃、現金、有價證券 保管、出納、股務管理、資產管理及有關財務報告之編擬等事項。 五、研究發展部:全公司研究發…
工業主管機關於工業區內規劃之社區用地,其配售及出售依本辦法之規定 辦理。
社區用地之配售對象如下: 一、工業區內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 二、工業區內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但以公告停止所有權移轉之日前,已 辦竣戶籍登記者為限。 前項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或被徵收房屋所有…
社區用地之配售,由各該開發工業區之工業主管機關按劃定地區辦理。但 中央工業主管機關開發之工業區,其社區用地之配售,由當地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辦理。
被徵收所有權人,配售社區用地之位置及最小建築單位面積,由各該開發 工業區之工業主管機關定之。但最小建築單位面積,不得小於畸零地使用 規則及都市計畫所規定之寬度、深度及面積。
被徵收所有權人受配社區用地權利價值,以其被徵收土地及房屋權利價值 總和計算。 前項土地權利價值,以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之地價補償費為準;房屋權利 價值,以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之建築改良物補償費為準。 前項補償費不包含救濟金、獎勵金、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合法營業損失補償 、遷移費或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