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本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五款及第八款規定辦理有關職業災害預防事項之補助,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中央主管機關應於每年十月底前依職業災害預防之需要,公告下年度職業災害預防重點及優先補助事項。但中央主管機關為預防職業災害特殊需要者,得隨時公告之。
依本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申請補助之單位,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為大專校院或從事職業災害研究之機構。 二、計畫主持人具有安全衛生相關教學研究之經驗且曾任教授、副教授或助理教授合計三年以上,或相當等級之專業人員三年以上,並有主持職業災害研究或職業疾病防治規劃能力者。
職安署受理申請案件,應依本辦法規定進行審核。 職安署就前項審核後之案件,應組成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補助審查委員會,予以審議,並於每年二月底前,將前一年度補助情形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職安署於審核申請單位之補助金額時,應考量年度職業災害預防重點事項、經費、實施計畫預期效益,決定補助額度。
…。 十三、船舶給水作業維護管理事項。 十四、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之宣導及重大事件處理事項。 十五、勞工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之釐定及執行事項。 十六、勞工安全衛生資料管理、提供及建議事項。 十七、職業災害防止計畫釐定及實施事項。 十八、職業災害調查處理及職業災害統計填報事項。 十九、勞工健康檢查規劃及健康管理實施事項。 二十、商港區域內環境保護、環境清潔及衛生管理事項。 二十一、商港區域內…
勞工遭遇職業災害,醫療中不能工作之期間,雇主應以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規定之原領工資,依月提繳分級表按月為勞工提繳退休金。
… 勞工每月工資如不固定者,以最近三個月工資之平均為準。 新進勞工申報提繳退休金,其工資尚未確定者,暫以同一工作等級勞工之工資,依月提繳分級表之標準申報。 適用本條例之勞工同時為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或全民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者,除每月工資總額低於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下限者外,其月提繳工資金額不得低於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月投保薪資,或全民健康保險月投保金額。
… 一、第一科 (一)安全衛生工作守則擬(修)訂、委員會議決議事項之執行追蹤、考核。 (二)安全衛生機械、設備自動檢查實施之督導、考核。 (三)安全衛生各項危害控制調查、研擬改進。 (四)職業災害之調查、統計、處理及防止、改進。 (五)安全衛生防護器具配置、使用、考核及宣導、督導。 (六)勞工定期健康檢查與健康資料管理及異常追蹤。 (七)其他交辦事項。 二、第二科 (一)安全衛生…
…全衛生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修訂、委員會議決議事項之執行追蹤。 二、安全衛生機具、設備自動檢查實施之督導、考核事項。 三、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劃、執行、督導、考核事項。 四、職業災害之調查、統計、處理及防止、改進事項。 五、安全衛生防護器具配置、使用、考核及宣導、督導事項。 六、勞工定期健康檢查與資料管理及追蹤異常事項。 七、作業環境之督導改善及建議事項。 八、實施安…
勞工安全衛生室掌理以下事項: 一、釐定職業災害防治計劃、緊急應變計劃、並指導有關單位實施。 二、規劃、督導各單位辦理勞工安全衛生稽核及管理。 三、規劃、督導安全衛生設施之檢點與檢查。 四、規劃、督導有關人員實施巡視定期檢查、重點檢查、危…
勞工安全衛生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釐訂職業災害防止計畫並指導有關部門實施。 二、規劃督導勞工安全衛生管理。 三、規劃督導勞工安全衛生設施之檢點與檢查。 四、指導監督有關人員實施巡視、定期檢查、重點檢查及作業環境測定。 五、規劃實施勞工…
…文收發、印信典守、文書檔案等管理。 十一、兼辦政風工作。 十二、兼辦勞安工作項目如下: (一)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與檢查事項。 (二)年度勞工安全衛生訓練計畫及執行事項。 (三)職業災害及健康管理業務。 (四)辦理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資料及建議案。 (五)勞工安全衛生宣導事項。 十三、其他交辦事項。
經指派擔任勞安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 一、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與檢查事項。 二、年度勞工安全衛生訓練計畫及執行事項。 三、職業災害處理事項。 四、辦理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資料及建議案。 五、勞工安全衛生宣傳事項。 六、規劃實施員工一般健康檢查。 七、實施轄區單位環境、設施、人員安全衛生稽核、管理、檢查。 八、其他交辦業務。
經指派擔任勞安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 一、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與檢查事項。 二、年度勞工安全衛生訓練計畫及執行事項。 三、職業災害處理事項。 四、辦理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資料及建議案。 五、勞工安全衛生宣傳事項。 六、規劃實施員工一般健康檢查。 七、實施轄區單位環境、設施、人員安全衛生稽核、管理、檢查。 八、其他交辦業務。
經指派擔任勞安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 一、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與檢查事項。 二、年度勞工安全衛生訓練計畫及執行事項。 三、職業災害處理事項。 四、辦理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資料及建議案。 五、勞工安全衛生宣傳事項。 六、規劃實施員工一般健康檢查。 七、實施轄區單位環境、設施、人員安全衛生稽核、管理、檢查。 八、其他交辦業務。
經指派擔任勞安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 一、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與檢查事項。 二、年度勞工安全衛生訓練計畫及執行事項。 三、職業災害處理事項。 四、辦理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資料及建議案。 五、勞工安全衛生宣傳事項。 六、規劃實施員工一般健康檢查。 七、實施轄區單位環境、設施、人員安全衛生稽核、管理、檢查。 八、其他交辦業務。
經指派擔任勞安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 一、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與檢查事項。 二、年度勞工安全衛生訓練計畫及執行事項。 三、職業災害處理事項。 四、辦理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資料及建議案。 五、勞工安全衛生宣傳事項。 六、規劃實施員工一般健康檢查。 七、實施轄區單位環境、設施、人員安全衛生稽核、管理、檢查。 八、其他交辦業務。
經指派(派兼)擔任勞安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 一、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與檢查事項。 二、年度勞工安全衛生訓練計畫及執行事項。 三、職業災害及健康管理業務。 四、辦理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資料及建議案。 五、勞工安全衛生宣導事項。 六、其他交辦事項。
經指派擔任勞安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 一、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與檢查事項。 二、年度勞工安全衛生訓練計畫及執行事項。 三、職業災害處理事項。 四、辦理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資料及建議案。 五、勞工安全衛生宣傳事項。 六、規劃實施員工一般健康檢查。 七、實施轄區單位環境、設施、人員安全衛生稽核、管理、檢查。 八、其他交辦業務。
經指派擔任勞安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 一、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與檢查事項。 二、年度勞工安全衛生訓練計畫及執行事項。 三、職業災害處理事項。 四、辦理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資料及建議案。 五、勞工安全衛生宣傳事項。 六、規劃實施員工一般健康檢查。 七、實施轄區單位環境、設施、人員安全衛生稽核、管理、檢查。 八、其他交辦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