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之行政工作,由學校人事單位主辦,教務、總務等單位協辦;人事單位應就審議案件會同相關單位,依據有關法令研提參考意見,開會時並應列席。
本處設行政、工務、教務三組,分別掌理前條所列事項。
… │ │ ├─────┼─────┼───┼────────────┤ │ │組 長│ │ (三) │一 教務組及行政組組長由│ │ │ │ │ │ 研究員或副研究員兼任│ │ │ │ │ │ 。 …
本規程依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組織條例第十九條之規定訂定之。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 身心障礙國民運動委員會 (以下簡稱 本委員會) 之任務如下: 一、關於身心障礙國民體育運動政策之研擬事項。 二、關於身心障礙國民體育運動活動之指導事項。 三、關於全國各機關、團體、機構身心障礙國民體育運動之協調、諮詢事 項。 四、關於身心障礙國民體育運動之研究、發展事項。 五、其他有關身心障礙國民體育運動事項。
行政院 (以下簡稱本院) 為統籌規劃國家體育事務,整合體育資源,推展 全民體育,特依行政院組織法第十四條規定,設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以下 簡稱本會) 。
本會置執行秘書、副執行秘書各一人及工作人員若干人,均由主任委員就 有關機關、學校人員調兼之;必要時得依規定聘用人員。工作人員之配置 ,依附表規定。 附表: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工作人員編組表 ┌──────┬────────┬──────────────┐ │職 稱│員 額│備 …
本規程適用至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組織條例施行之日止。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以下簡稱文建會) 為有效推動國立文化資產保存 研究中心之籌設,特設國立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籌備處 (以下簡稱本處 ) 。
本處設三組,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研究組:文學史科、古蹟、文物等之蒐集、整理及文化資產保存科技 之研究等事項。 二、規劃組:國立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建築、設備與整體環境之規劃、 設計、協調、未來發展方向、營運管理計畫之擬定及評估等事項。 三、行政組:秘書、文書、出納、庶務、財務管理及其他不屬於各組之事 項。
本校設下列各種會議: 一、校務會議:由校長、各處、室主任、各科主任、全體專任教師或教師 代表組成之;校長為主席,討論學校重要興革事項;每學期至少開會 一次。 二、行政會議:由校長、各處、室主任、各科主任、軍訓教官組成之;校 長為主席,討論校務執行事項;每二週開會一次。 三、教務會議:由教務主任、各科主任、訓導主任、軍訓教官及全體教師 或其代…
…中央機關職務列等表 之十二」之規定;該職務列等表修正時亦同。 二 本團及本團所屬豫劇隊團員共計一四四名,依聘用人員聘用 條例之規定報行政院核定。
本團得視實際需要遴聘傑出劇藝人士,以客席、特約方式,指導或協助演 出、排練及製作等相關工作;其酬勞支付標準,由教育部擬訂,報請行政 院核定之。
…「甲、中央機關職務列等表之 十二」之規定;該職務列等表修正時亦同。 二 本團及本團所屬豫劇隊團員共計一四四名,依聘用人員聘用條 例之規定報行政院核定。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 為處理法制事務,特依本會組織條例 第二十條規定,設法規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以下簡稱文建會) 為推動國立傳統藝術中心之籌 設,特設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籌備處 (以下簡稱本處) 。
本處設三組,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規劃組: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發展及營運之研究、規劃與傳統藝術之調 查、蒐集、保存、傳習及人才發掘、建檔、運用等事項。 二、工務組:國立傳統藝術中心之營繕工與購置、定製財物之規劃及設計 等事項。 三、行政組:秘書、文書、出納、庶務、財務管理及其他不屬於各組之事 項。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以下簡稱文建會) 為配合國家文化建設之需要, 特設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以下簡稱本中心) 。
…部部長指派教育部次長一人兼任之;副主任委員一人,襄助主任委員處理會務,由法務部部長指派法務部次長一人兼任之。 本委員會置委員二十三人至三十一人,除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外,其餘委員由教育部就司法院、行政院所屬機關推薦之行政機關代表、專家學者、民間團體、實務工作者及其他關心矯正教育人員遴派(聘)兼之;其中專家學者,以教育、心理、輔導、社會、法律、犯罪、矯治等領域為限;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台中體育場 (以下簡稱本場) 設各組、室,分別掌理下 列事項: 一、推廣組:體育有關之訓練、講習、競賽、活動、宣傳推廣及輔導研究 等事項。 二、場地器材保養組:場地設施及體育器材管理、保養及維護相關事項。 三、秘書室:研考、文書、檔案、印信、庶務、財產管理、出納及其他不 屬於各組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