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團分層負責明細表由本團訂定,報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備查。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所 (以下簡稱本所) 隸屬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本所置所長一人,承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之命,綜理所務,並 指揮監督所屬員工。
本所分層負責明細表由本所訂定,報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備查。
…元入學制度與增設調整系所之規劃及推動。 三、大學評鑑、產學合作與技術研發之規劃及推動。 四、大學卓越化、國際化、國外與大陸學歷採認之規劃及推動。 五、大學學雜費、學生助學措施、資源分配、財務及行政之監督。 六、大學組織規程之審核。 七、大學原住民族與少數族群教育事項之規劃及推動。 八、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學術倫理規範及國家講座、學術獎遴選。 九、大學、私立學校、學位授予及其他高…
…增設調整系所之規劃及推動。 三、技專校院評鑑、產學合作與技術研發之規劃及推動。 四、技專校院卓越化、國際化、國外與大陸學歷採認之規劃及推動。 五、技專校院學雜費、學生助學措施、資源分配、財務及行政之監督。 六、技專校院組織規程之審核。 七、技專校院原住民族與少數族群教育事項之規劃及推動。 八、技專校院教師技術報告送審升等之規劃及推動。 九、技術及職業教育相關法規之研修。 十、其他有…
…規劃與推動及相關法規之研修。 二、臺灣學術網路管理、營運、應用技術之發展、推動及教育體系資通訊安全政策之規劃、推動。 三、數位學習政策規劃與推動、數位教學資源之統合、分享及應用推廣。 四、教育行政資訊系統與資料庫之規劃、建置、維護及營運。 五、人文社會科學與科技教育政策之規劃、相關事項之協調及推動。 六、前瞻性專業領域或跨領域人文社會科學與科技教育計畫之規劃、推動及追蹤考核。 七、學校…
…調閱學校各項規章簿冊文件紀錄表報,教師研究成果及學生作業,以 明實情。 四、瞭解教學實況,於必要時,得查點學生名額或就學生之課業予以抽查 或抽考,並得變更授課時間。 五、約集行政與學術主管及有關人員座談。交換意見,發掘問題,並共商 教育改進事宜。 六、審閱所填之視導要項及表格內容,並一一查詢改正與補充,以求正確 ,攜回參考。 視導應以教育內容為重點,…
督學到達視導目的地時,應注意左列各項: 一、應與當地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其他與教育有關人員接洽討論,並得參 加各種教育集會,藉知當地教育過去之歷史,現在之實況及將來之計 畫。 二、各種教育計畫是否適合當地需要,及其實施狀況是否與原定計畫相符 …
各級主管機關申評會置委員十五人至二十一人,均為無給職,任期二年,由機關首長遴聘教師、社會公正人士、學者專家、該地區教師組織代表及組成申評會之主管機關代表擔任,其中未兼行政職務之教師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二;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 前項教師組織代表,在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評會,由直轄市、縣(市)教師會推薦;在中央主管機關申評會,由全國教…
專科以上學校申評會之組成方式及運作等規定,由各校訂定,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前項申評會之組成,應包括教師、社會公正人士、學者專家、該地區教師組織代表及組成申評會之學校代表,其中未兼行政職務之教師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二;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 前項教師組織代表,由該校教師會推薦,無教師會者,由該學校教育階段相當之他校教師會或直轄市、縣(市)教師會推薦…
申評會委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不得參與評議: 一、行政程序法第三十二條所定各款情事之一。 二、於申訴案件有利害關係。 三、評議任職學校之申訴案件,應自行迴避。但專科以上學校申評會,其委員評議任職學校案件者,不在此限。 有具體事實足認申評會委員就申…
…不存在或申訴已無實益。 五、依第三條第二項提起之申訴,應作為之學校或主管機關已為措施。 六、對已決定或已撤回之申訴案件就同一原因事實重行提起申訴。 七、依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繼續評議,其原措施屬行政處分。 八、其他依法非屬教師申訴救濟範圍內之事項。
代理人,除本準則另有規定外,準用訴願法第三十二條至第四十條規定。 申訴文書之送達,除本準則另有規定外,準用行政訴訟法第七十一條至第七十四條規定。
…一、大陸地區學歷證件:指由大陸地區各級各類學校或學位授予機構(以下簡稱機構)發給之學歷證件,包括學位證(明)書、畢業證(明)書及肄業證(明)書。 二、查驗:指查核驗明經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屬實,且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之相關證件,或經大陸地區指定之認證中心證明屬實之證明文件,及其他依本辦法規定應檢具之相關證件。 三、查證:指依大陸地區學歷證件、成績證明、論文等文件、資料,查…
…(明)書;必要時,另應檢附歷年成績證明。 二、高級中等學校學歷: (一)經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屬實之畢業證(明)書或肄業證(明)書及公證書影本;必要時,另應檢附歷年成績證明。 (二)前目公證書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與大陸地區公證處原發副本相符之文件影本。 三、高等學校或機構學歷: (一)肄業: 1.經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屬實之肄業證(明)書、歷年成績證明及公證書影本。…
大陸地區學歷之採認,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持大陸地區中等以下各級各類學校學歷之臺灣地區人民或大陸地區人民,除第二款以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採認。 二、持大陸地區中等學校學歷、高等學校或機構專科學歷擬就讀學士學位,或持大陸地區中等學校學歷擬就讀二專副學士學位之臺灣地區人民或大陸地區人民,由就讀學校辦理查驗後,送本部辦理查證及認…
…件,應設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 (以下簡稱學生申評 會) ,置委員七人至十五人,任期一年,均為無給職,由校長遴聘學校行 政人員代表、教師代表、家長會代表、及法律、心理或輔學者專家組成之 ,其中未兼行政職務之教師代表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二分之一。 學生申評會,由校長召集,委員產生後應於第一次開會時互選一人擔任主 席,主持會議。 學校學生獎懲委員會之委員,不得兼任學生申評會之委員。
學校應依本辦法之規定,指定專人或專責單位,負責學生申評會相關行政 作業事宜。
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各學校得於招生辦法或招生簡章規定,依本辦法獎勵之志工入學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時,得採計其優良表現列為部分成績。 學校辦理教師甄選時,得於甄選簡章規定,依本辦法獎勵之志工,其優良表現列為錄取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