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指人員處於航空器內、直接觸及航空器之任何部分或直接暴露於航空器所造成或引發之氣流中,且非因自然因素、自身行為、他人入侵、或因偷渡藏匿於非乘客及組員乘坐區域所致,當場或受傷三十日內死亡者。 三、傷害:指人員處於航空器內、直接觸及航空器之任何部分或直接暴露於航空器所造成或引發之氣流中,且非因自然因素、自身行為、他人入侵、或因偷渡藏匿於非乘客及組員乘坐區域所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受傷後七…
航空器所有人、使用人及飛航管制機關(構)應通報下列重大飛航事故或疑似重大飛航事故: 一、人員死亡或傷害者。 二、航空器失蹤或無法接近該航空器者。 三、航空器實質損害,或有充分理由認為該航空器遭受實質損害者。 四、航空器空中接近至五百呎以內,須採緊急避讓動作始能防止相撞或危險之情況者。 五、航…
有下列情形之一發生之虞者,主任調查官得依本法第十三條規定同意對重大飛航事故之現場進行必要之清理: 一、殘骸受到二度破壞。 二、發生二次災害。 三、一般民眾受到傷害。 四、環境污染。 五、機場無法運作。
…之「超輕型載具管理辦法」相關條文,取得「超輕型載具操作證」者。 五、死亡:指人員處於航空器之內或直接觸及航空器之任何部位,且非因自然因素、自身行為、他人入侵所致,當場或受傷三十日內死亡者。 六、傷害:指人員處於航空器之內或直接觸及航空器之任何部位,且非因自然因素、自身行為、他人入侵所致,須連續住院治療四十八小時以上者。 七、實質損害:指超輕型載具損壞無法修復者。 八、失蹤:指運安會認定之搜…
超輕型載具重大飛航事故發生後,活動團體、超輕型載具所有人、超輕型載具操作人及政府相關機關(構)應儘速將已知事故狀況通報運安會值日官。 活動團體、超輕型載具所有人、超輕型載具操作人及政府相關機關(構)應通報之事故如下: 一、人員死亡或傷害者; 二、實質損害者; 三、失蹤或無法接近者; 四、其他造成人民生命、財產重大影響者。
主任調查官對重大飛航事故之現場清理,得因避免一般民眾受到傷害及環境污染發生之必要而為之。
中央主管機關評估提供第二條之資訊將造成申請人心理傷害,得於提供資料前,建議其接受諮商輔導。
…關(構)申請核准。 七、未依第十八條規定於期限內申請換發新證書,經通知仍未申請。 八、未繳納產品驗證規費,經限期繳納,屆期未繳納。 九、未依產品驗證證書範圍使用。 十、產品因瑕疵造成人員重大傷害或危害公共安全。 十一、自行申請廢止產品驗證或適用產品驗證之產品經公告廢止。 十二、公司登記、商業登記、工廠登記或其他相當之設立登記文件及身分證明文件經主管機關撤銷、廢止或註銷。 十三、公司解…
執行臨床試驗應符合赫爾辛基宣言之倫理原則。 臨床試驗進行前,應權衡對個別受試者及整體社會之可能風險、不便及預期利益。預期利益應超過可能風險及不便,始得進行試驗。 受試者之權利、安全及福祉為藥品臨床試驗之最重要考量,且應勝於科學及社會之利益。 人體試驗委員會應確保受試者之權利、安全,以及福祉受到保護,且對於易受傷害受試者之臨床試驗,應特別留意。
…果,受試者之身分仍將保密。 十六、若新資訊可能影響受試者繼續參與臨床試驗之意願,受試者、法定代理人或有同意權之人會被立即告知。 十七、進一步獲知有關試驗之資訊和受試者權利之聯絡人,及與試驗相關之傷害發生時之聯絡人。 十八、受試者終止參與試驗之可預期情況及理由。 十九、受試者預計參與臨床試驗之時間。 二十、大約受試者人數。
試驗主持人未取得試驗委託者同意及人體試驗委員會核准前,不應偏離或變更試驗計畫書之執行。但為及時避免受試者遭受傷害或僅為行政事務之改變者,不在此限。 為及時避免受試者遭受傷害所為之偏離或變更,試驗主持人應於七日內將偏離或變更之內容及其原因,或試驗計畫書修正案,提交人體試驗委員會、試驗委託者;經主管機關核准進行之臨床試驗,應同時提交主管機關。
兒童及青少年保健組分設三科,各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第一科 (事故傷害防制與安全促進及聽力保健科) : (一) 關於事故傷害防制與安全促進及聽力保健施政計畫之規劃事項。 (二) 關於事故傷害防制與安全促進及聽力保健計畫之執行事項。 (三) 關於事故傷害防制…
…理之: 一、訓練指導情形: (一)推動及發展學校運動選手之培訓。 (二)規劃並執行非上課期間之選手運動訓練。 (三)專業倫理、運動精神、品德教育、選手心理、選手課業、選手生活與生涯輔導及運動傷害防護與保健之執行。 二、品德: (一)學校紀律及教育人員相關法規之遵守。 (二)校內外行為表現。 (三)團隊氛圍之營造。 (四)待人處事與選手及家長之認同度。 (五)言行操守。 三、專…
…度。 (二)言行不檢,致損害教育人員聲譽,情節重大。 (三)故意曲解法令,致選手權益遭受重大損害。 (四)因重大過失貽誤職責,導致不良後果。 (五)體罰、霸凌或其他違法處罰學生,造成學生身心傷害,情節重大,而未達解聘、不續聘或終局停聘之程度。 (六)藉職務之便從事私人商業行為。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記過: (一)處理運動訓練業務,工作不力,影響計畫進度。 (二)有不當行為,致損害教…
…照前款規定請求應負給付義務之保險人、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以下簡稱特別補償基金)連帶為給付。 前項所稱牽涉,係指事故汽車於某一時間,參與、涉入、牽扯或牽連在汽車交通事故中,而與受害人之傷害或死亡有因果關係者。 同一汽車交通事故牽涉數汽車導致人員傷亡,受理強制險理賠申請之保險人應儘速通知承保其他車輛之保險人或特別補償基金,以確認有無重複理賠情形。
…、受害人有關資料、證人有關資料、警憲機關名稱及處所等,通知承保之保險人。 前項之應通知事項得先行以電話通知。但被保險人或請求權人仍須於五日內親自填寫理賠申請書送交保險人。 如前項之人死亡或受重大傷害不克自行辦理時,得由其配偶、同居家屬或其他代理人為之。 理賠申請書應填載下列事項: 一、保險證號碼。 二、被保險人名稱。 三、駕駛人姓名、住址、年齡、已未婚、駕照號碼、電話號碼、與被保險人之…
…險人暫先給付相當於保險給付二分之一之金額時,保險人應於請求權人提出證明文件之次日起十個工作日內給付之。 五、保險人暫先給付之保險金額超過其應為之保險給付時,就超過部分應向請求權人請求返還。 六、傷害醫療給付與失能給付之請求權人於生前未及受領者,以其繼承人為請求權人。
保險人配合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人依法行使代位權,應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保險人應定期將理賠案件資料傳輸至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資訊作業中心。 二、保險人在本保險傷害醫療給付限額扣除已先行給付受害人金額後之餘額內,於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人行使代位權時,負給付責任,且每一事故每一受害人之給付以一次為限。 三、保險人於接到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人代位請求之通知及單據文件,應於四十五日內確定賠償金額並給付之。
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傷害或死亡,如有其他保險亦應負保險責任,保險人依下列規定處理: 一、其他保險為全民健康保險者,保險人就請求權人提出之自費醫療費用收據於不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標準範圍,或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出具之醫療費…
家畜禽屠宰之一般作業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繫留場之家畜禽排泄物應洗淨或適當處理。 二、繫留欄及走道應保持清潔,減少任何可能造成動物疼痛或傷害之突出或尖銳物品及其他不必要之障礙,並應裝設運輸走道及趕畜斜坡專用地板,以供家畜自然站立;走道設計應避免尖角,或與動物行進方向相反、干擾其前進行為之設施,並應避免過度擁擠,以利驅趕動物;在繫留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