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之需要,推動研發財產保險商品。 (五) 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二、第二科: (一) 審查下列人身保險商品: 1.人壽保險。 2.健康保險。 3.傷害保險。 4.年金保險。 5.投資型保險。 (二) 新種人身保險商品之推動及管理。 (三) 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三、第三科: (一) 審查下列人身保險商品: …
訓練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撤銷或廢止認可: 一、申請認可之相關證明文件係不法取得、偽造或變造。 二、喪失第三條第一項資格。 三、未依第七條規定辦理相關事項,致合格犬或幼犬遭受傷害或死亡,情節重大。 四、危害身心障礙者之權益,情節重大。 訓練單位經中央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認可者,五年內不得申請認可。
…設施之檢點與檢查。 四、規劃、督導有關人員實施巡視定期檢查、重點檢查、危害通識及作業環境測定。 五、規劃、實施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六、規劃勞工健康檢查、實施健康管理。 七、督導勞工疾病、傷害、失能、死亡等職業災害之調查處理及統計分析。 八、實施安全衛生績效管理評估,並提供勞工安全衛生諮詢服務。 九、提供有關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資料及建議。 十、其他有關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十一、…
…、客貨車修製工作之協辦。 二、客貨車配件修製有關木工、油漆工作。 三、車輛及設備油漆工作。 四、客車塗裝座椅總成外包之執行及控管。 五、貨車除銹油漆外包之執行及控管。 六、工作安全之注意,傷害危險之防止及人工勤惰之考核擬議獎懲。 七、有關節工省料之推行備用材料之保管。 八、有關工作技術問題之研究改進。 九、有關工作方案之執行組場工作之連繫。 十、其他交辦事項。
…及回廠後未完善部份之整修。 五、年度用料之計劃及請領退料之登記及考核。 六、工作方法及程序之研究改善。 七、工作分配及調度,工事緩急之調解。 八、工作現場之清潔整理。 九、工作安全之注意,傷害、危險之防止,及人工勤惰之考核擬議獎懲。 十、有關節工省料之推行,備用材料之保管。 十一、計工日報及各項表報之填報。 十二、命令單之登記收發及工作開工完工之登記報告。 十三、有關工作方案之執…
…。 四、車輛試駛及回廠後未完善部份之整修。 五、車輛修理工作之策劃及工作方法、程序之研究及改善。 六、車輛修製日程與工數之統計與改進,及用料計劃與請領退料之登記及考核。 七、工作安全之注意、傷害、危險之防止及工作現場之清潔整理。 八、有關節工省料之推行及備用材料之保管。 九、命令單之登記收發及工作開工完工之登記報告、與計工日報及各項表之填報。 十、有關工作技術問題之研究改進、及人工勤…
…貨車配件修製。 四、原動機及發電設備之運用與保養、維修。 五、用料之計劃申購、驗收及請領退料之登記及考核。 六、工作分配及調度、工作方法及程序研究、改進及員工技術訓練。 七、工作安全之注意,傷害危險之防止及人工勤惰之考核擬議獎懲。 八、命令單之登記收發及工作開工、完工登記報告及成品整理交貨。 九、其他交辦事項。
…習計畫提供學生相關實務訓練,並與學校指派之專責輔導教師共同輔導學生。 二、合作機構負責學生實習前之安全講習、實習場所安全防護設備之配置及相關安全措施之規劃。 三、學校應為實習學生投保校外實習團體傷害保險,並應負擔保險費用;合作機構應為有從事學習訓練以外之勞務提供或工作事實之實習學生,依法辦理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就業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提繳勞工退休金等。 四、明定實習時間(每日學習時間…
… 二、規避、妨礙或拒絕驗證機構之追蹤查驗。 三、製造、委託加工、包裝標示、成分純度或產品廣告有虛偽之情事。 四、違法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優良農產品標章。 五、因故意或過失致其產品對消費者造成嚴重傷害,經驗證機構查證屬實。 六、其他違規而情節重大。
財產保險業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依本辦法規定辦理;本辦法未規定者,依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財產保險業申請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但本辦法施行前已依本法修正前第一百三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經營傷害保險業務者,免依本條規定申請經營傷害保險。 一、財務、業務健全及有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業務能力者,…
申請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之財產保險業,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一、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申請書。 二、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之營業計畫書。 三、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應提出之文件。
前條第二款所稱營業計畫書,應包括下列項目: 一、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之組織及部門職掌。 二、核保、理賠、保全、精算、再保險及申訴案件之作業流程及處理程序。 三、有效辦理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之資訊管理系統,包括電腦系統連線之軟、硬體設備。 四、健全之風險控管機制,包括核保通報、再保險、準備金提存等之風險控管機制。 五、人員配置、管理及培訓計畫。
財產保險業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以保險期間在一年以下且不保證續保者為限。但符合下列資格條件者,得向主管機關申請經營保險期間在三年以下且不保證續保之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 一、經主管機關許可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且實…
財產保險業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有違反法令或有礙健全經營之虞時,主管機關得依本法有關規定處分。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補助職業災害補償費用,為庇護性就業者薪資低於最低工資發生職業災害時,庇護工場或受託團體所支付工資、失能及死亡補償,與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給付之差額。 同一職業傷害支付之原領工資之職業災害補償,最長補助二年。
…)毀壞使用中之航空器。 (三)在航空器上或航空站內劫持人質。 (四)強行侵入航空器、航空站或航空設施場所。 (五)為犯罪目的將危險物品或危安物品置入航空器或航空站內。 (六)意圖致人死亡、重傷害或財產、環境之嚴重毀損,而利用使用中之航空器。 (七)傳遞不實訊息致危及飛航中或停放地面之航空器、航空站或航空設施場所之乘客、組員、地面工作人員或公眾之安全。 二、組員:指由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
保健服務內容如下: 一、健康飲食促進。 二、健康體能促進。 三、健康諮詢、家戶健康服務。 四、衛生教育宣導。 五、事故傷害防制。 六、口腔保健服務。 七、安全用藥服務。 八、慢性病預防。 九、心理健康保健服務。 十、其他保健服務。
應施檢驗商品(以下簡稱商品)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報驗義務人應依本辦法辦理通報: 一、商品發生燃燒、爆裂或燒熔,致損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或確有損害之虞。 二、因使用商品造成人員死亡或須住院治療之傷害。
勞工住宿場所管理人員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立即處理: 一、住宿者罹患疾病或意外傷害有就醫必要時,應協助就醫。 二、住宿者有違法或不當之行為應予制止,必要時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