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入淨揚程:吸入水面與抽水機葉輪基準面之垂直距離。 二十一、孔蝕:抽水機因轉速過大或吸水高度太高,導致機內最低壓力低於其水溫應有之飽和蒸氣壓,致水蒸氣產生氣泡,如流入壓力較高處;會因迅速破裂而發生噪音和振動,若長時間持續,會侵蝕葉片等材料之現象。 二十二、水錘:在壓力水路中,因流量急劇變化而產生管內壓力驟增或驟降之現象。 二十三、計畫最大日污水量:在計畫年次中一年內發生最大污水量之日所產生之…
…───────────┘ 三、人孔為圓形或矩形者,得採用場鑄或預鑄。 四、人孔入口上部,應設不影響交通之人孔蓋,其材質為石墨鑄鐵或耐壓材料製成,且為平整、輕量設計,具有防止濕滑、掉落、浮跳、輾壓噪音、非法投棄異物及高度調整功能,並留設安裝開啟機具之孔口。人孔蓋直徑,應配合人孔入口內徑為六十公分以上。 五、人孔入口內徑最小為六十公分。入口深度大於五十公分時,內徑應漸增至九十公分,並應於直壁設置…
…及主控室設置規定如下: 一、抽水機室及配電室構造: (一)應使用鋼筋混凝土等不燃性構造物;特殊情況使用易燃性材料時,電力設備之上方天花板及側面,應以不燃物覆蓋。 (二)應有良好通風、採光,防止噪音、振動及充分照明設備,並避免浸水。 (三)應選設在無氯氣或其他腐蝕性、可燃性氣體發生或滯留之地點。 (四)抽水機室應預留適當空間便於機械拆裝時放置之用。 (五)配電室之設置應參照台灣電力股份有…
…────────┘ 三、人孔為圓形或矩形者,得採用預鑄或場鑄。 四、人孔入口上部,應設不影響交通之人孔蓋,其材質為石墨鑄鐵或耐壓材料製成,且為平整、輕量、緊密設計,具有防止濕滑、掉落、浮跳、輾壓噪音、非法投棄異物、雨水及砂土滲入、臭氣外溢及高度調整功能,並留設安裝開啟機具之孔口。人孔蓋直徑,應配合人孔入口內徑為六十公分以上。 五、人孔入口內徑最小為六十公分。入口深度大於五十公分時,內徑應漸增…
…應裝置空氣計量器,各支管及主要送氣管並應裝置開關。 (五)鼓風機應設二部以上。最大送風壓力應大於散氣裝置所需水壓及氣壓總損失之和。鼓風機內應含空氣濾清器設備。鼓風機之基礎應為防震構造,並設有適當之噪音防制設備。 (六)迴流污泥抽泥機應設二部以上,其計畫容量為計量迴流污泥量之一點五倍至二倍,並應附有易於採樣及計量之裝置。 (七)進流及流出口應設止水閥或閘門,並在適當處設置排水管或可移動之抽水機…
…縮之終沉池剩餘污泥,濃縮污泥含水率為百分之九十六程度。 (二)污泥供給抽泥機應使用具備定量性之抽泥機,每組濃縮機各自設置一臺。 (三)應設置濃縮污泥含水率控制裝置及必要之加藥設備,並設防音蓋消除噪音。
醫院附設之奠祭設施,應與主要醫療作業處所有明顯區隔。 前項奠祭設施之服務,不得有製造噪音、深夜喧嘩或其他妨礙公眾安寧、 善良風俗之情事,且除司儀外,不得使用擴音設備。
本標準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九十一條第二項、噪音管制法第三十四條、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條第二項、第六十七條第二項、廢棄物清理法第七十三條第二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五十五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五十六條、氣候變遷因應法第六十一條第二項及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應符合原投資計畫之科技人力之比例。 四、研究發展:應有具體之研究發展計畫並已實際執行。 五、安全衛生及勞動條件:應符合安全衛生及勞動基準等相關法令規定。 六、環境保護:產生廢水、廢氣、廢棄物、噪音振動、使用毒性化學物質及用水回收率等,應符合有關法令及環境影響評估之規定。 七、其他依該園區事業特性應評估之事項。 前項第二款產品或服務之評估,如因產業特性已於投資計畫核准時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受委託執行一般電度表、電動車輛供電設備、雷達測速儀、雷射測速儀、感應式線圈測速儀、區間平均速率裝置、噪音計、呼氣酒精測試器及分析儀、稻穀水分計、硬質玉米水分計、車輛排氣分析儀及照度計等十二項檢定業務之政府機關或團體,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我國之行政機關(構)、公立或立案私立大專以上學校或公益法人…
本辦法依噪音管制法第九條之一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本辦法專用名詞定義如下: 一、加速噪音:指汽車於一定路程、一定檔速行駛狀態下,測出之最大音 量。 二、原地噪音:指汽車於原地在一定引擎轉速下,測出之最大音量。 三、測定報告:指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檢驗測定機構檢測符合機動車輛…
測定報告應包括加速噪音及原地噪音之測定結果。
申請人未依汽車新車型噪音審驗合格證明核 (換) 發廢止及抽驗辦法第十 一條、第十二條或第十三條規定辦理時,中央主管機關得暫停受理其驗證 核章之申請。
依汽車新車型噪音審驗合格證明核 (換) 發廢止及抽驗辦法第十七條第一 項第二款廢止合格證明者,中央主管機關應通知公路監理機關,對已驗證 核章尚未發給牌照者停止發照。
依本辦法執行噪音檢驗測定之人員,以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機構訓 練合格,並領有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訓練合格證書者為限。
本辦法依噪音管制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二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合格證明核發撤銷及廢止辦法、機車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核發撤銷及廢止辦法及柴油及替代清潔燃料引擎汽車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核發撤銷及廢止辦法中所定義之引擎族。 三、同一車型組: (一)第一期至第五期噪音管制標準:指機動車輛之基本引擎型式、傳動系統、車身式樣及引擎安裝位置皆相同者。 (二)第六期及其以後期別噪音管制標準: 1.L 類機車:指機動車輛之基本引擎型式、傳動系統及消音系統皆…
機動車輛應符合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及本辦法之相關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始得核發機動車輛車型噪音審驗合格證明(以下簡稱合格證明)。 前項合格證明非屬同一引擎族者,應分別申請合格證明;屬同一引擎族之車型應以車型組為基本單元加以區分…
申請合格證明依前條附錄一規定檢具之噪音測定報告,應依附錄二規定選定代表車,並以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檢驗測定機構出具者為限。 前項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執行機動車輛噪音測試之檢驗測定機構,應配合建置檢測案件查核碼及影像數據傳輸系統,並接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