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隊置約僱幹事一人,承辦一般行政業務。
本隊置隊長一人,承管理局局長之命,指揮監督所屬隊員,並綜理隊務,置副隊長一人襄助之,均由管理局指派適當人員派兼之,並得約僱幹事一人,承辦一般行政業務。
本診所得聘用祕書一人,承管理局局長之命綜理醫療行政業務。
園區科學工業,於營運正常後,進行創新技術之研究發展計畫,得向管理 局申請獎助。其後續之新產品開發計畫,得依鼓勵民間事業開發工業新產 品辦法申請配合款。 前項創新技術研究發展之獎助,由管理局擬訂,報請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 會 (以下簡稱國科會) 核定後實施。所需經費由管理局編列年度預算支應 。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精密儀器發展中心 (以下簡稱本中心) 為配合國家 科學及工業發展之需要,積極推廣研究成果,以提高國內科技水準,特訂 定本準則。
製作完成後,應於成品或其說明書上,加註「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精密 儀器發展中心技術指導」字樣。
…項。 (八) 園區事業人員申請居留案件之核辦事項。 (九) 服務業申請入區營業案件之核辦事項。 (十) 園區各目的事業分支單位主管機關設立之聯繫協調事項。 (十一) 其他有關園區工商行政法規作業等事項。 (十二) 其他不屬各科與工商有關綜合事項。 二、第二科 (一) 園區事業、一般營利事業財務報告審查分析事項。 (二) 園區事業營運困難問題之訪查與輔導事項。 (三…
建管組掌理左列事項 一、第一科 (一) 園區土地編定與徵購事項。 (二) 徵購土地人民異議及陳情案件之處理事項。 (三) 園區地上拆遷及強制執行事項。 (四) 園區土地行政事項。 (五) 園區土地地籍整理事項。 (六) 園區工業進宅社區規劃及配售事項。 (七) 園區公有土地之撥用、借用事項。 (八) 園區土地、建築物產權登記及管理事項。 (九) 園…
資訊室掌理左列事項 一、第一科 (一) 園區資訊業務規劃、研擬與推動事項。 (二) 促進園區行政、生活、產業等資訊應用發展與推動事項。 (三) 資訊加值服務規劃、評估、引進與推動事項。 (四) 促進園區內的資訊交流、網路整合等規劃、協調、辦理事項。 (五) 通用園區之各項資料庫之評…
各級人員處理事務,依左列規定負其責任: 一、處理事務,如有違誤、積延或逾越權限,應負行政或法律上責任。 二、例行文件之處理如有錯誤,由承辦人員負責,其關係重大者,各級審 核人員及主管人員應連帶負責。 三、引用法令、案例及行文手續上之錯誤,由擬稿人員負責,其關係重大 …
本細則經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核定後發布施行。
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以下簡 稱園區管理局) 。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 為辦理其主管之科技發展事務之 財團法人 (以下簡稱財團法人) 設立許可及監督,特訂定本準則。 財團法人之設立許可及監督,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依本準則辦理。
本規則依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 組織條例第二十一條規 定訂定之。
委員會議討論事項如下: 一、全國科技發展方針及政策之審議事項。 二、行政院所屬各機關科技施政計畫之審議、考核事項。 三、國家型科技計畫及重大科技計畫之審議、考核事項。 四、科技發展相關法規制 (訂) 定、修正之審議事項。 五、委員提案之審議事項。 六、其他經本會主任委員核定應提委員會議決議之事項。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為加速台南科學工業園區 (以下簡稱園區) 工程開 發及相關業務之推展,特設台南科學工業園區開發籌備處 (以下簡稱本處 ) 。
…園區發展政策規劃、研究發展業務推動與管制考核、科技人 才培訓、員工子弟教育之協調、園區投資引進與初步評估、外賓接待 、保稅貿易管理及資訊業務之規劃與管理。 二、第二組:園區工商行政、勞工行政與勞動檢查業務、儲運中心及保稅 倉庫之設立輔導;預防走私與安全防護,交通、消防安全、服務業進 駐有關軟硬體之督導協調及環境保護相關業務之規劃管理事項。 三、第三組:園…
污水下水道用戶應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修正發布之「環境保護專責單 位或人員設置辦法」之規定設置專責單位或甲、乙級專責人員,並將設 置許可通知籌備處。
籌備處依下水道法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向污水下水道用戶收取污水下水道 使用費,其收費項目及單價,由籌備處報請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核定 ,並由籌備處將核定結果公告或書面通知各污水下水道用戶。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 為處理法制事務,依本會組織條 例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辦理,設法規委員會 (以下簡稱法規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