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所稱相片影像檔,指申請國民身分證繳交之數位或紙本相片,而儲存於電磁紀錄物或其他類似媒體之個人資料。 前項相片規格如附件一。
申請機關申請提供書面戶籍資料,應載明被查詢者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地行政區或戶籍地址、申請事由及資料使用後之處理方式,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為之。 戶政事務所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審核各機關之申請事由。
…訊管理規定或親等關聯資料管理規定,應敘明下列事項: 一、使用戶籍資料或親等關聯資料之法律依據及計畫或重大政策依據及計畫。 二、使用資料之目的、適用機關、業務範圍及資料安全管制作業。 三、處理個人資料之保密措施。 四、使用者查詢資料之具體作業程序。 五、指定專責人員辦理安全維護事項。 六、自提供機關取得之資料使用期限、銷毀程序及銷毀期限。 七、定期督考查核及配合提供機關實施稽核作業之具…
本院對於申請查閱及公開於電腦網路之資料,就有關自然人之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通訊地址及其他涉及個人隱私與個人資料安全維護事項,應不予提供或僅提供部分資料。
…與查詢資料之範圍、建檔與查詢方式、收費標準、作業管理、資料揭露期限、資訊安全控管及查核程序等相關規範,由聯徵中心擬訂,報主管機關核定。 聯徵中心蒐集、處理或利用發行機構依第一項規定報送之資料,屬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二項第二款為履行法定義務所必要,得免為個資法第九條第一項之告知。 發行機構依第一項規定報送及揭露之資料,不得有虛偽不實之情事,以確保資料之正確性。
…理作業委外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發行機構應就委託事項範圍、持卡人權益保障、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原則,訂定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並經董事會通過;修正時,亦同。 二、前項規定之委外事項範圍除第三款涉及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與利用、第十五款及第十六款應先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外,其餘應於首次辦理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後五個營業日內,報主管機關備查。 三、發行機構應確認受委託機構符合發行機構作業安全及風險管理之要求。…
…路或行動網路者應符合 B2 要求。 (三)來源辨識性之訊息認證:採用網際網路或行動網路者應符合 C2 要求。 (四)不可重覆性:應符合 F 要求。 七、本條第一款至第六款之交易訊息中若包含個人資料保護法所定義之個人資料,為確保其隱密性,應採對稱性加解密系統或非對稱性加解密系統進行個人資料之加密,以防止未經授權者取得個人資料,其安全強度應不得低於第七條第一款訊息隱密性 A 之規定。
…控制。 (七)遠端存取應使用虛擬私有網路(VPN )。 (八)系統資源應依其重要性與敏感性分級管理。 (九)強制更換應用軟體及網路作業系統之預設密碼。 (十)系統提供各項服務功能時,應確保個人資料保護措施。 二、交易必須可被追蹤,交易紀錄明細應包含下列資訊,並留存於發行機構主機備查: (一)用戶代號或卡號。 (二)交易金額。 (三)端末設備代號。 (四)交易序號或交易日期、時間。…
發行機構對電子票證應採取下列防護措施: 一、建立安全防護策略 (一)確認電子票證之合法性。 (二)採用戶代號與固定密碼者,應有一定之安全設計。 (三)儲存於電子票證之個人資料必須保護。 二、制定作業管理規範:制定電子票證交貨控管流程。
… (八)密碼超過一年未變更,發行機構應做妥善處理。 (九)持卡人註冊時係由發行機構發予預設密碼者,於持卡人首次登入時,應強制變更預設密碼。 三、儲存於電子票證之個資必須保護:若使用電子票證儲存個人資料,應設計存取控制或持卡人確認之機制,以限制其讀取。 四、制定電子票證交貨控管流程:發行機構應針對電子票證之生命週期進行妥善之管理,應制定電子票證製發卡與交貨控管流程、管制外包製卡作業及落實實體電…
發行人、總代理人、受託或銷售機構及其負責人或受僱人,就境外結構型商品相關事務,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及忠實義務,本誠實信用原則為之。 前項事業及其人員對於境外結構型商品投資人之個人資料、往來交易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
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間交互運用客戶資料,基於行銷目的蒐集個人資料時,不得為行銷目的外之利用,並應切實依下列規範辦理: 一、於揭露、轉介或交互運用客戶資料時,除法令另有規定、經客戶簽訂契約或書面明示同意者外,所揭露、轉介或交互運用之資料不得含有客戶姓名或地址以…
… 九、投資循環:包括投資有價證券(股票、基金、債券等金融商品)、附屬機構、衍生企業及其他投資決策之授權、執行與記錄等之政策及程序。 十、資訊管理循環:包括資訊取得、資料輸入、資料存取、檔案管理、個人資料保護、資通安全、資安檢查等之政策及程序。 學校得依實際運作需要,自行調整必要之循環控制作業。
受試者之生物檢體、個人資料或其衍生物,於人體試驗結束後,應即銷毀。受試者同意提供再利用者,應經審查會審查通過,未去連結者應再次取得受試者書面同意。
…制度之查核,並對銀行業申報主管機關表報資料正確性、內部控制制度及法令遵循制度執行情形、備抵呆帳提列政策之妥適性表示意見,其範圍應包括國外營業單位。 主管機關得請銀行業委託會計師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個人資料保護與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機制專案查核。 會計師之查核費用由銀行業與會計師自行議定,並由銀行業負擔會計師之查核費用。 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對於經主管機關依法接管之銀行業,不適用之。
受託單位辦理鑑定業務取得之營業資訊及個人資料,除法規另有規定外,應負保密義務或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確實辦理資訊安全稽核作業,其保存、處理、利用、管理與維護等事項,應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文化創意事業申請原創產品或服務之價差補助,應於產品或服務開始對外提供三年內,檢具下列文件、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 一、事業立案證明或創作者個人資料。 二、產品銷售或服務提供計畫書。 三、研發創作資料。 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備之文件、資料。 前項第二款產品銷售或服務提供計畫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產品或服務說明。 二、產…
本標準依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訂定之。
電信業及傳播業受理當事人依本法第四條規定查詢或請求閱覽個人資料者 ,免予收費;請求製給複製本者,每件得酌收工本費新臺幣十元。
支持網絡各單位及學校辦理相關業務時,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及其他相關規定,保護個人資料,並加強資訊安全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