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二組置組長、副組長各一人,分六科辦事,其掌理事項如下: 一、第一科:半導體類發明專利案之審查及其行政爭訟之處理、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作業及其他有關事項。 二、第二科:資訊通訊類發明專利案之審查及其行政爭訟之處理、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作業及其他有關事項。 三、第三科:機械、土木、醫學工程類發明專利案之審…
專利三組置組長、副組長各一人,分五科辦事,其掌理事項如下: 一、第一科:新式樣、物理、日用品類專利案之再審查、異議、舉發之審查及其行政爭訟之處理,專利審查基準之研擬、審查品質之檢討覆核及其他有關事項。 二、第二科:電子、電機及資訊類專利案之再審查、異議、舉發之審查及其行政爭訟之處理,積體電路電路布局登記案件之處理,積體電路電路布…
商標權組置組長、副組長各一人,分六科辦事,其掌理事項如下: 一、第一科:商標移轉、變更、授權、設定質權、禁止處分之登記,商品減縮案、註冊分割案之審查,商標註冊證之核發,預算之編列等一般行政業務,商標諮詢、查詢、影印閱卷等為民服務工作及其他有關商標業務之管理事項。 二、第二科:化學、油漆、顏料、工業用油脂、藥品、食品、飲料、酒、煙草等類商品之商標、團體商標及一案多類申請註冊案與延展註…
…製版權讓與登記、信託登記辦法、著作權仲介團體條例、音樂著作強制授權申請許可及使用報酬辦法法規之制(修)訂,本科職掌業務之著作權審議暨調解案件之提請審議、調解及諮詢,著作權(製版權)登記(註冊)案件之行政爭訟處理、資料查閱及其他有關事項。 二、第二科:著作權年度施政計畫擬訂、概算編列等綜合企劃,著作權教育及推廣之規劃與執行,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行政事項及其他行政庶務事項。 三、第三科:著作權法…
法務室置室主任一人,其掌理事項如下: 一、關於本局主管法規之研究、蒐集、審議及除商標法與著作權法以外法規之研擬事項。 二、關於本局主管法規之編纂及解釋事項。 三、關於業務行政涉及法規事務之協助及會辦事項。 四、國家賠償案件之處理。 五、其他有關法制事項。
…多方會辦、分辦,且需三十日以上方可辦結之複雜案件,得申請為專案管制案件。 (六)專案管制案件或其他特殊性案件之處理時限,各機關得視事實需要自行訂定。 二、立法委員質詢案件: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辦理答復立法委員質詢案件處理原則之規定辦理。 三、人民申請案件:應按其性質,區分類別、項目,分定處理時限,予以管制。 四、人民陳情案件: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七章及行政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
本局文書處理除本章之規定外,應依行政院訂定之文書處理手冊及文書流程管理手冊之規定辦理。
…(概)算,由各單位,衡酌以前年度實收狀況及各項影響因素,預估年度收入,提供資料送交會計室編製。 二、年度歲出預(概)算,由各單位依據年度施政要項及奉准之預算員額,提供各項經費需求資料,送交會計室在行政院核定之歲出預(概)算額度內編製。 三、本局所編年度歲入、歲出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由會計室依各單位所提實際需要情形,分別編製歲入、歲出分配預算,報請核定據以執行。 四、本局因業務增加,或臨時迫…
各單位就其職掌處理業(事)務,如有下列過失或逾越權限因而貽誤者,應負行政及法律上之責任: 一、例行文件處理之錯誤,由第三層主管負責。 二、引用法令例案及行文手續上之錯誤,由擬稿人員負責,其關係重大者,主管應連帶負責。 三、引據數字之錯誤,由承辦單位主管及擬稿人員負…
…事項。 七、出口商品港口驗對事項。 八、應施檢驗商品之廠商印鑑卡之核辦、輸出品產地證明書及 UL 標籤查驗證明書之核發。 九、各類標識之領取、管理、分配與使用、統計事項。 十、檢驗制度、檢驗行政之研究、改進與建議事項。 十一、標準資料之提供、消費者服務與業者意見調查及聯繫溝通等事項。 十二、本課主管之工作計畫、報告、表報、文稿之撰擬、收發登記事項。 十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本分局處理公文人員應遵照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之規定辦理各項文書。
檔案管理應依「事務管理規則」及行政院「檔案管理手冊」內有關檔案管理之規定辦理。有關內部作業,由秘書室自行訂定。
機密文件處理應依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中文書保密及「國家機密保護辦法」辦理。
…與資訊類產品正字標記品管評鑑及產品檢驗。 七、本課主管業務之檢驗法規、作業程序、標準、訓練與方法之研究改進、蒐集及建議。 八、本課主管業務之疑義及免驗案件查詢。 九、其他有關電資產品檢驗技術及行政業務事項。 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品正字標記品管評鑑及產品檢驗。 七、本課主管業務之檢驗法規、作業程序、標準、訓練與方法之研究改進、蒐集及建議。 八、本課主管業務之疑義及免驗案件查詢。 九、其他有關機械類與玩具類產品檢驗技術及行政業務事項。 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本課主管業務之檢驗法規、作業程序、標準、訓練與方法之研究改進、蒐集及建議。 十、檢驗儀器、藥品、器材之籌劃與管理維護。 十一、本課主管業務之疑義及免驗查詢。 十二、其他有關化工產品檢驗技術及行政業務事項。 十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術與方法之研究改進、蒐集及建議。 七、度量衡器產品消費品安全國際合作業務之執行及資料蒐集、供應。 八、檢校設備之籌劃及管理維護。 九、本課主管業務之疑義及案件查詢。 十、其他有關法定度量衡器行政管理及技術事項。 十一、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市場監督課掌理事項如下: 一、商品市場監督管理措施與消費品安全業務之執行及宣導。 二、涉違規商品之調查訪問、追蹤處理及行政罰鍰催繳。 三、商品事故通報業務之執行。 四、消費者申訴諮詢業務處理及服務。 五、商品義務監視員之遴選、教育訓練、管理及舉發案件之追蹤處理。 六、配合相關機關處理違規商品。 七、本分局正字…
…事項。 七、出口商品港口驗對事項。 八、應施檢驗商品之廠商印鑑卡之核辦、輸出品產地證明書及 UL 標籤查驗證明書之核發。 九、各類標識之領取、管理、分配與使用、統計事項。 十、檢驗制度、檢驗行政之研究、改進與建議事項。 十一、本課主管之工作計畫、報告及表報、文稿之撰擬、收發登記等事項。 十二、標準資料之提供、消費者服務與業者意見調查及聯繫溝通等事項。 十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本分局處理公文人員應遵照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之規定辦理各項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