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違反第十六條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之規定。 九、依第十七條規定取得認可之指定試驗室,經我國認證機構暫時停止認證。 十、依第十七條之一規定,經通知限期撤換報告簽署人,屆期未撤換或未於撤換之次日起七日內,報請標準檢驗局備查。 十一、依第十七條之二第一項規定,經標準檢驗局通知限期提出改善計畫,屆期未提出。 十二、未能採取各項安排,以利標準檢驗局辦理追查或申訴、抱怨、爭議案件之處理,經標準檢驗局…
本細則施行日期,除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二月七日修正發布之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四款及第二項,自一百十二年六月二十三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會務委員會召集人應於開會七日前,將開會事由、時間及地點通知各出、 列席人員,並報請主管機關派員指導。
農田水利會會長出差或請假達七日以上者,應報主管機關備查。
本規則自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規則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十四日修正之條文,自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施行、一百零三年五月二十七日修正之條文,自一百零三年六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塭、插、吊蚵使用,以符合經核定之河川環境管理計畫中作為圍築魚塭、插、吊蚵使用者為限。但河川環境管理計畫尚未核定前,現存並符合本辦法規定者,不在此限。 前項現存係指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修正施行前已存在者。 管理機關就現存之魚塭,經水理分析無妨礙河防安全者,應劃設魚塭得許可之範圍及其最高與最低高程,不受第三十八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之限制。但仍不得位於河防建造物二十公尺範圍內及經常…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九月八日修正條文自一百年一月一日施行,一百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修正條文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施行,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修正條文,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調解不成立者,當事人得申請調解委員會發給調解不成立之證明書。 前項證明書,應於申請後七日內發給之。
本規程自發布日施行。 本規程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一月十七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零六年七月十四日施行。
鐵路機構有重大行車事故或一般行車事故發生者,應於事故發生日起七日內或依交通部鐵道局指定日期,以指定方式提報行車事故報告書;其有正當理由於期限內未能確認之事項,應於完成確認後補正。
地方營、民營鐵路機構應依立案執照所載開工及竣工期限興建,並依下列規定函報交通部: 一、於開工七日前函報開工日期。 二、籌備或施工期間於每月月底前函報前月之工程進行狀況及經濟情形。 三、竣工後七日內函報竣工日期。 地方營、民營鐵路機構因故不能依立案執照所載期限開工或竣工時,應於期限屆滿前敘…
民營鐵路機構舉行股東會,應通知交通部派員列席。 民營鐵路機構董事會討論事項涉及聲請公司重整、破產或公司被接管者,應於會議召開前七日將有關議程及會議資料提送交通部,會議結束當日應將董事會之相關決議送交通部。
…片,依原申請程序換(補)發。 遊覽車客運業僱用之駕駛人,未依規定參加職業駕駛執照審驗、定期訓練或駕駛執照受吊扣、吊銷或註銷處分時,遊覽車客運業不得再派任其為駕駛人,該遊覽車客運業駕駛人登記證並應於七日內繳回公路主管機關;其解僱時,亦同。 依前項規定應繳回遊覽車客運業駕駛人登記證而未繳回者,由公路主管機關逕行註銷之。
…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申請補辦小貨車租賃業設立登記,其原領自用小貨車之牌照,准予換領營業用牌照;其原使用車輛併入第一項第四款第一目所定最低車輛設備車額計算。 金門、連江地區於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十一月七日前已設立之公司行號,其經營業務涉及以載貨汽車運送貨物為營業者,應於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申請補辦汽車貨運業設立登記,其原領自用貨車牌照,准予換領營業用牌照;其原使用車輛併入第一項第四款第…
申請汽車駕駛執照筆試、路考,經考驗不合格申請再考驗者,距上次考驗之時間不得少於七日。 申請汽車駕駛執照考驗路考未及格者,得於下次申請考驗時免考筆試,其免考期限為一年;小型車場考及格而道路駕駛考驗未及格者,於下次申請考驗時免考場考,其免考期限亦同。
本規則自發布日施行。 本規則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二十八日、九十七年四月十四日修正發布之條文,其施行日期,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本規則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九月十七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九十六年十一月一日施行。 本規則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十四日修正發布之第五十五條之二條文,自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規則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八月十九日修正發布之第五十五條之二…
列管之各型車輛、工程重機械及其駕駛、操作人員外出營運在七日以上者 ,應向所屬車隊申報,三十日以上者,應報由原屬車隊移轉新轄區車隊管 理。
排班計程車營運以一人一車一機場為限,並以駕駛人為負責人。如分別取得不同機場排班登記證者,應於取得第二張機場排班登記證後七日內,主動繳回一張機場排班登記證予原發證單位。 前項經核准辦理人、車登記取得機場排班登記證後,駕駛人不得申請代替、頂替或變更。更換車輛,應以合格車…
申請人依規定繳費,電信機構應於七日內裝機。但因裝機所需之枓線工程 鉅大,或其他特殊原因,得予延期,並應於繳費後七日內將頂定裝機日期 通知申請人,無法預定裝機日期者,應將處理情形及理由通知申請人。
宅外移機經電信機構查明通知可以照移者,應於七日內將機移妥,並預定 移機日期。但因移機所需桿線工程鉅大或其他特殊原因,得予延期並將理 由通知用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