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一‧二五倍,加上消防幫浦附屬設備電流。 (二)僅供電給消防幫浦電動機之導線最小安培容量應符合第二百十四條規定,電壓降應符合第八百四十四條規定。 三、過載保護: (一)電源電路不得裝設過載之自動保護。 (二)除依前條第三款第二目規定裝設變壓器一次側保護器外,分路及幹線之導線應僅能有短路保護。 (三)若以分接電路供電給消防幫浦時,其配線應視為進屋線。 (四)蓄電池與引擎間之導線,得免裝設…
…分析及研究事項。 三、關於勞工健康檢查及健康管理之調查研究事項。 四、關於勞工基礎生理值之調查研究事項。 五、關於勞工勞動生理之研究事項。 六、關於勞工勞動心理之研究事項。 七、關於勞工勞動保健之研究事項。 八、關於職業災害復健之研究事項。 九、關於各種會議會場管理及所務會議之召開紀錄事項。 十、其他有關勞動醫學之研究及其教育訓練、諮詢服務事項。
…船員簽訂之勞務契約,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漁船船主名稱、大陸船員姓名及其服務船舶名稱、作業漁場區域、職務及契約期限。 二、大陸船員之工資、投保保險種類及金額、交通費及支付方式。 三、大陸船員勞動保護、於暫置場所休息與避險之權利、食、宿、福利。 四、大陸船員應遵守之事項。 五、漁船船主應提供之福利。 六、糾紛調處及違反契約處理方式。 七、其他經雙方議定事項。 前項勞務契約,應依中央主…
漁船船主僱用大陸船員期間,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履行與仲介機構及與大陸船員所簽訂之契約內容。 二、確保大陸船員於船上享有同職務之相同福利及勞動保護。 三、於大陸船員隨船進港期間,應將其暫置於暫置場所,並支付暫置相關費用。 四、負起大陸船員送返前之生活輔導及管理,並支付相關費用。 五、每航次出海應將所僱大陸船員搭載出港。 六、指派本國…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 一、推動保護存款人、投資人及被保險人權益制度研究之支出。 二、推動金融制度、新種金融商品之研究及發展支出。 三、推動金融資訊公開之支出。 四、推動金融監理人員訓練之支出。 五、推動國際金融交流之支出。 六、行政院核定給與本會及所屬機關人員之特別津貼支出。 七、其他有關支應金融監理部門特別用途之支出。
…調整、轄區劃分或變更及警察勤務之規劃實施。 二、勤前教育之規劃實施。 三、交通安全維護、管制、宣導與交通秩序整理、交通事故處理及交通統計、通報之規劃、督導。 四、警備、警衛、警戒之規劃執行及機動保安警力之調遣配備,反暴力恐怖攻擊業務之規劃、實施。 五、防情通訊及警報設施整備協調。 六、配合搶救災難之協調及警力派遣。 七、協助取締環保犯罪、妨害衛生之規劃、督導。 八、協助執行港務法令之…
…調整、轄區劃分或變更及警察勤務之規劃實施。 二、勤前教育之規劃實施。 三、交通安全維護、管制、宣導與交通秩序整理、交通事故處理及交通統計、通報之規劃、督導。 四、警備、警衛、警戒之規劃執行及機動保安警力之調遣配備,反暴力恐怖攻擊業務之規劃、實施。 五、防情通訊及警報設施整備協調。 六、配合搶救災難之協調及警力派遣。 七、協助取締環保犯罪、妨害衛生之規劃、督導。 八、協助執行港務法令之…
…調整、轄區劃分或變更及警察勤務之規劃實施。 二、勤前教育之規劃實施。 三、交通安全維護、管制、宣導與交通秩序整理、交通事故處理及交通統計、通報之規劃、督導。 四、警備、警衛、警戒之規劃執行及機動保安警力之調遣配備,反暴力恐怖攻擊業務之規劃、實施。 五、防情通訊及警報設施整備協調。 六、配合搶救災難之協調及警力派遣。 七、協助取締環保犯罪、妨害衛生之規劃、督導。 八、協助執行港務法令之…
…調整、轄區劃分或變更及警察勤務之規劃實施。 二、勤前教育之規劃實施。 三、交通安全維護、管制、宣導與交通秩序整理、交通事故處理及交通統計、通報之規劃、督導。 四、警備、警衛、警戒之規劃執行及機動保安警力之調遣配備,反暴力恐怖攻擊業務之規劃、實施。 五、防情通訊及警報設施整備協調。 六、配合搶救災難之協調及警力派遣。 七、協助取締環保犯罪、妨害衛生之規劃、督導。 八、協助執行港務法令之…
警務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勤務法令規章之擬訂及執行。 二、勤務區域區分及警力調配、駐地配置。 三、機動保安警力之編裝、規劃、管制、調派、訓練、檢測、演習及應變措施。 四、警備、警衛、警戒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五、重點節日、選舉期間與春安工作治安維護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六、保安、交通、民防、外事、反暴力恐怖攻擊等警察業務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七、其他有關警務事項。
…監視、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守望相助治安工作及義勇警察之規劃、督導。 五、山地管制、山地治安維護、山地義勇警察及山地警備治安工作之規劃、督導。 六、中央與地方選舉治安維護工作之規劃、督導及機動保安警力之調遣、配備。 七、反暴力恐怖攻擊業務及維安特勤隊之規劃、督導。 八、戰時警務工作及配合動員支援軍事作戰之規劃、督導。 九、特殊地區警備治安之規劃、督導。 十、其他有關保安警察事項。
本辦法所稱公益信託,指從事勞動關係、勞動保險、勞動福祉與退休、勞動基準及就業平等、勞動力發展、職業安全衛生、勞動研究或其他與勞動業務相關事項為目的之信託。
本部設下列司、處: 一、綜合規劃司,分四科辦事。 二、勞動關係司,分五科辦事。 三、勞動保險司,分四科辦事。 四、勞動福祉退休司,分四科辦事。 五、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分五科辦事。 六、勞動法務司,分四科辦事。 七、秘書處,分四科辦事。 八、人事處,分二科辦事。 九、政風處。 十、會計處,分三科辦事。 十一、統計處,分四科辦事。 十二、資訊處,分三科辦事。
勞動保險司掌理事項如下: 一、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政策、法規與計畫之研析、規劃及協調。 二、勞工保險年金制度之研究、規劃及改進事項。 三、就業保險政策、法規與計畫之研析、規劃及協調。 四、勞…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掌理事項如下: 一、勞動基準政策、法規與計畫之研析、規劃及協調。 二、家事勞動保護政策、法規與計畫之研析、規劃及協調。 三、部分工時勞動政策、法規與計畫之研析、規劃及協調。 四、工資工時政策、法規與計畫之研析、規劃及協調。 五、積欠工資墊償非屬基金投資之提繳及墊償管理。 …
經營者僱用非我國籍船員期間,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履行與非我國籍船員、仲介機構所簽訂之契約內容。 二、確保非我國籍船員於船上享有同職務之相同福利及勞動保護。 三、負責非我國籍船員送返前之生活照顧及船居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所定之照顧項目,並支付相關費用;其委託以其他漁船或運搬船載運船員者,亦同。 四、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非我國籍船員。但依其他法令規定…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頒給保訓專業獎章(以下簡稱本獎章): 一、研訂保障、培訓法制及推動保障、培訓重大政策,有特殊貢獻。 二、主辦重要保障、培訓工作計畫或執行重要保障、培訓政策,成效顯著。 三、從事有關保障、培訓學術之研究撰有著作,或對保障、培訓工作提出重大革新方案,經審定或採行確有…
…雙槍管,槍管為無膛線之滑膛槍管。 (二)採單發射擊模式,槍枝無彈匣及其他容彈具,須手動方式完成每一發彈藥裝填、射擊及退殼。 (三)槍枝全長九十六公分以上。 (四)扳機應裝置護弓。 (五)具手動保險裝置。 (六)彈藥限用口徑二十鉛徑之霰彈。 二、乙式自製獵槍: (一)槍管口徑十六毫米以下,單槍管,槍管長度九十公分以下。 (二)採單發射擊模式,槍枝無彈匣及其他容彈具,須手動方式完成每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