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造人領得建造執照後,應依照建築期限建築完成,因故不能於期限內竣工時,得申請展期。但以二次為限,每次不得超過六個月,逾期執照作廢。 前項建築期限由縣主管建築機關定之。
室內消防栓設備之消防立管管系竣工時,應做加壓試驗,試驗壓力不得小於加壓送水裝置全閉揚程一點五倍以上之水壓。試驗壓力以繼續維持二小時無漏水現象為合格。
自動撒水設備竣工時,應做加壓試驗,其測試方法準用第三十三條規定。但密閉乾式管系應併行空氣壓試驗,試驗時,應使空氣壓力達到每平方公分二點八公斤或0.28MPa之標準,其壓力持續二十四小時,漏氣減壓量應在每平方公分零點一公斤以下或 0.01MPa 以下為合格。
水霧滅火設備之緊急電源、配管、配件、屋頂水箱、竣工時之加壓送水試驗、流水檢知裝置、啟動裝置及一齊開放閥準用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五十一條至第五十三條規定設置。
泡沫滅火設備之緊急電源、配管、配件、屋頂水箱、竣工時之加壓試驗、流水檢知裝置、啟動裝置及一齊開放閥準用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五十一條至第五十三條規定設置。
惰性氣體滅火設備之防護區域竣工時,應做防護區域完整性測試,十分鐘內之氣體洩漏量使滅火藥劑維持在設計濃度百分之八十五以上者為合格。
鹵化烴滅火設備之防護區域竣工時,應做防護區域完整性測試,十分鐘內之氣體洩漏量使滅火藥劑維持在設計濃度百分之八十五以上者為合格。
各軍工廠上一級管理單位之灌責如左: 一、所需評價雇用人員職組、職系、職別、職等範圍評價標準之訂定。 二、所屬軍工廠評價雇用人員年度員額及職等分配需求之計算與申請。 三、評價雇用十等至十二等人員之核准。 前項年度員額及職等分配需求,應按各年度製造修護計畫所需工時,及參 考基本員額等資料計算與管制。
技術輔導業務如左: 一、修護技術輔導項目:包括修護標準工作程序、標準工時、修護管制、 品質管制及修護機工具之保養維護、技術上之實際困難。 二、技術勤務署 (處) 主官 (管) ,應予以有關單位保養與野戰保修 (航 修、場站) 之技術協助。 三、技…
主辦機關之權責如下: 一、委託經營計畫構想之審查,及陳報核定機關。 二、蒐整相關商情資訊,舉行公開說明會。 三、委託經營執行計畫書之擬訂,及陳報核定機關。 四、大量解僱勞工時,解僱計畫書之擬訂、陳報核定機關核定、通知、公告及協商。 五、民間機構執行委託經營成效之監督考核。 六、委託經營契約所定權利義務之行使及履行。 七、辦理其他相關事項。
…要加設特種日記簿。 (二)總分類帳:得視實際需要加設明細分類帳。 (三)在建工程明細帳:得視實際需要加設材料、物料明細帳及待售房地明細帳。 (四)施工日報表:記載工程每日有關進料、領料、退料、工時及工作記錄等資料。 (五)其他必要之補助帳簿。 四、勞務業及其他各業: (一)日記簿:得視實際需要加設特種日記簿。 (二)總分類帳:得視實際需要加設明細分類帳。 (三)營運量紀錄簿:如貨運…
產製廠商依前條第一款規定採購之免稅原料,如須運交其他產製廠商委託代為加工,再運回本廠裝配為應稅貨物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購入免稅原料後,再運交受託廠商代為加工者,應於復運出廠時,逐次自行填用臨時運單憑運。 二、由原料供應商直接運交受託廠商代為加工者,應於採購原料免稅申請書內載明。該項免稅原料運交加工時,由受託廠商核符後,於免稅照上加蓋廠商戳記送採購廠商向主管稽徵機關備查。
…,應以主管機關核發使用執照日期為準,其屬承造非建築物之工程者,應以委建人驗收日期為準。 第一項所稱完工比例,可採下列方法計算之: 一、工程成本比例法,即按投入成本占估計總成本之比例計算。 二、工時進度比例法,即按投入工時或人工成本占估計總工時或總人工成本之比例計算。 三、產出單位比例法,即按工程之產出單位占合約總單位之比例計算。 在同一年度承包二個以上工程者,其工程成本應分別計算,如混淆…
保稅工廠存儲之保稅物品,應依序存放於經海關核定之倉庫或場所,並編號置卡隨時記錄保稅物品存入、領出及結存數量,以備查核。但採用電腦控管並可在線上即時查核者,得免設卡。保稅物品倉庫由廠方負責看管,於停工時加鎖,其連續停工十日以上者,應向海關申報,海關得派員聯鎖。
…區設有警衛室,並派員駐守,或物品出廠時未依第十七條第三項規定填具出廠放行單編列序號,或雖經編號,但無故缺號或遺失。 二、廠房設施違反第五條規定,或未依第十四條規定對原料及成品倉庫派員負責看管,或停工時未加鎖或連續停工十日以上未向海關申報。 三、未依第七條第二項或第三項規定辦理換照、印鑑變更登記。 四、未依第十條第一項、第四項及第七項規定期限將產品單位用料清表送監管海關備查,或違反第三十四條或…
…、特殊專才者:依各級學校聘任特殊專才者協助教學辦法規定,由校長聘兼之。 七、教師助理員:每班置一人。但每班人數未達第六條所定最高人數二分之一者,得由各該主管機關視學生障礙程度及服務需求,核准以部分工時進用。 八、住宿生管理員:於設有學生宿舍之學校,置四人;其住宿學生人數超過二十人者,每增加十人,增置二人,但增加之學生以視覺障礙及多重障礙為主者,每增加八人,增置二人。 九、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
特殊教育學校得視學生身心障礙程度、設有交通車者或有其他特殊需求,報各該主管機關核准後,增加進用全時或部分工時教師助理員及住宿生管理員,並得以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進用;其工作職責、進用資格、進用方式、教育訓練、督導考核及報酬,由各該主管機關定之。 前項所稱部分工時,指工作時間較特殊教育學校內之全時教師助理員及住宿生管理員工作時間,有相當程度縮短者。
礦業主持人於探礦或採礦施工時,應遵守左列規定: 一、在鐵路、公路、橋樑、隧道、車站、機場、港口、碼頭、商埠、重要 之水利設施、廠址、公共建築物及不能移動之著名古蹟等周圍六十公 尺以內之地面及其垂直深度一百…
礦業權者應於礦場申報開工時,將其指定之礦場負責人報主管機關核備。 前項礦場負責人,應具備下列資格: 一、年滿二十五歲。 二、國民中學以上學校畢業,曾從事礦場有關工作兩年以上。 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十二月八日以前已核備之礦場負責人,不受前項資格之限制。
…,依本法第二十一條訂定礦場安全守則,報主管機關核備。變更時亦同。 礦場安全守則,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巡查時間、處所及巡查應行注意事項。 二、災變發生時之救護及連絡方法。 三、礦場公休日或停工時之巡查及應行注意事項。 四、礦場安全日誌之紀錄及交接事項。 五、礦場作業人員於作業時,依本法第二十五條應佩帶之安全防護裝備。 六、坑內防火應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