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鑿井業設立及營利事業登記,除應備營利事業登記申請書件外,應另 加其左列各款文件: 一、自備機器清單。 二、聘僱技術員工資格證件。 三、負責人及技術員工最近二寸半身脫帽照片。
…及格,並有鑿井工程一年以上經驗者。 (二) 高級工業學校土木、機械、電機、水利、農業工程科畢業或普通考 試相同科別及格,並有鑿井工程二年以上經驗者。 (三) 鑿井業負責人兼具技工資格,實際從事鑿井業十年以上,承辦鑿井 工程累計額達壹百萬元以上者。 二、技工:經主管機關考驗合格者。鑿井技工考驗辦法另訂之。
鑿井業負責人如具備前條技術員工資格者可兼任之,但不得同時兼任技術 員及技工二項職務。
…證明文件者。 (四)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土木、建築、機械、化工、電機、工業工程、水利工程、配管科或其他性質相近學科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並從事自來水工程工作五年以上,具有證明文件者。 (五)具第二款技工資格,並從事自來水工程工作五年以上,且於主管機關登錄有案者。 二、技工:經自來水管承裝技工考驗合格領有證書者,或依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經技能檢定合格取得自來水管配管丙級以上技術士證者。 前項第…
…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或技能檢定證明文件。 (四)其他足資證明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之資料。 二、以前款以外情形申請永久居留者,應具備下列情形之一: (一)最近一年於國內平均每月收入逾勞動部公告基本工資二倍。 (二)國內之動產及不動產估價總值逾新臺幣五百萬元。 (三)我國政府機關核發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或技能檢定證明文件。 (四)其他經移民署認定情形。 前項第一款第一目、第二目及第四目之文…
大陸地區人民設籍於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區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許可來臺從事個人旅遊觀光活動(以下簡稱個人旅遊): 一、年滿二十歲,且有相當新臺幣十萬元以上存款或持有銀行核發金卡或年工資所得相當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或持有經主管機關公告之其他國家有效簽證。 二、年滿十八歲以上在學學生。 前項第一款申請人之直系血親及配偶,得隨同本人申請來臺。
…任保證人: 一、入出境許可證申請書。 二、大陸地區所發尚餘六個月以上效期之大陸地區人民往來臺灣地區通行證及個人旅遊加簽影本。 三、相當新臺幣十萬元以上金融機構存款證明或銀行核發金卡證明文件或年工資所得相當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之薪資所得證明、在學證明文件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其他國家有效簽證。但最近三年內曾依第三條之一第一項第一款所定財力資格規定經許可來臺且無違規情形者,申請單次入出境許可證,得免附…
… 行待遇標準支給之薪俸屬之。 (二) 各項加給:房租加給、房租津貼、地域加給、及雇員加給等屬之。 二、房租:包括館舍及官舍租金。 三、辦公費:包括文具印刷郵電、水電煤氣汽油等消耗品工資及什項支出 。 四、交際應酬費:分館長交際費及館員交際費兩項,應照六十一年七月十 二日外 (六一) 會二字第一四○一九號代電規定,關於對駐在國官員 友邦使節及其他與外…
…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及勞務委 外審核及督導。 (六)所屬林業機關(構)年度業務計畫指導要領策訂及計畫審議與執行 督導考核。 (七)所屬林業機關(構)經營項目、生產技術、工資之釐訂及管理制度 審訂督導考核。 (八)所屬林業機關(構)技術訓練計畫審訂督導考核。 (九)所屬林業機關(構)辦理物料管理、產品加工製造督導。 (十)所屬機關(構)及退除役官兵自…
…業程序及管理制度之審訂暨業務督導考核 。 (五)所屬工業機構廠房機具之佈置暨維護督導。 (六)所屬工業機構廠員管理有關規定之審核建議。 (七)退除役官兵就業所屬工業機構體能標準及工資釐訂建議。 (八)所屬工業機構人員權益維護協助調處。 (九)所屬工業機構安全衛生推行與協調督導。 (十)所屬工業機構物料管理督導。 (十一)海外工業發展策劃聯繫督導建議。 (十二)所屬工業…
本處之木材加工業務應以提高木材性質品等,發展多角利用,增加林產物 市場價值為經營目標,對各加工廠之物料採購、工資管理、成品產銷、庫 貯管理、成本控制均應訂定制度,報會核定後實施。
國防部管理權責如左: 一、軍工廠實施評價雇用之核定。 二、各總部評價雇用基本員額與年度員額及其職等分配之核定。 三、評價雇用人員之工資及退休、資遣、撫卹金標準之訂定。
評價雇用人員工資薪點標準如附件三,各職等點值另訂之。 計件制軍工廠評價雇用人員工資標準,由各總部訂定,並報國防部備查。 評價雇用人員得另給績效獎金,其計算及運用規定如附件四。
…越等,以當年七月一日生效。 (二) 各職等停年最少四年。四年內考成均在乙等以上,並佔高職等缺者 ,晉上一職等。但晉七等以上人員必須經「技術評鑑」考試及格。 其原支功級工資晉等者,按上一職等相當薪點提敘一級起薪。 (三) 晉七等以上人員之「技術評鑑」考試規定,由各總部針對所屬各廠 技術特性、工作需要等訂定之,並報國防部核備。
評價雇用人員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為準,如因軍事任務需要 ,得以命令延長之,並發延時工資。每日工作超過八小時之延時工資發放 標準如附件四。
評價雇用人員休假規定如左,假期工資照發: 一、每七日休息一日作為例假。 二、國定假日及特定節日依「陸海空軍休假規則」辦理。 三、五一勞動節休假一日。
評價雇用人員請假規定如左: 一、事假:一次以五日為限,並在特別休假內扣除,逾每年規定之特別休 假日數,扣發各日工資,其逾越日數全年累計達三十日以上者,得予 解除雇用。 二、病假: (一) 病假在三日以上者,須具有醫師證明。 (二) 全年累計免扣薪資病假日數,由各總部依年資訂定之,最高不得逾 …
…數為限。 二、依第十五條第三款第一目規定,強制退休之評價雇用人員,其心神喪 失或身體殘廢係因執行職務所致者,依前款規定加給百分之二十。 三、退休金基數之標準,係指核准退休時一個月之平均工資。 前項第三款所稱平均工資:謂計算事由發生之當日前六個月內所得工資總 額除以該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工作未滿六個月者,謂工作期間所得 工資總額除以工作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工資按工作日數 …
評價雇用人員因故確不能繼續工作,在無妨礙軍工廠任務之狀下,經主官 核准,得提前解除雇用,依左列規定處理: 一、未簽訂契約之無定期契約人員,應繳納五個月基本工資之補償金。但 年滿五十歲以上者免繳。 二、簽訂契約之定期契約人員,應按其未滿契約月數,每一月數繳納月支 之基本工資十二分之一補償金,但以最高五個月基本工資為限。
… 一、評價雇用人員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用之軍工廠應補償其必需之醫 療費用。職業病之種類及其醫療範圍,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 二、評價用人員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用之軍工廠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 予以補償。但醫療期間屆滿二年仍未能痊癒,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 定為喪失原有工作能力,且不合第三款之殘廢給付標準者,雇用之軍 工廠得一次給付四十個月之平均工資後,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