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粉塵發生源者。 四、礦物等:指下列之一之物質。 (一)存在於地殼中之土石、岩石或礦物。 (二)化學及物理性質與前款相同且均一之人工固體物質者。 五、密閉設備:指密閉粉塵之發生源,使其不致散布之設備。 六、局部排氣裝置:指藉動力強制吸引並排出已發散粉塵之設備。 七、整體換氣裝置:指藉動力稀釋已發散之粉塵之設備。 八、臨時性作業:指正常作業以外之作業,其作業期間不超過三個月且一年內不…
主管機關執行本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行為管制時,除確認污染源有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或他人財物外,並應確認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 二、雖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但廢氣未完全有效收集及處理。 三、由污染源與受污染財物之地理位置及污染發生當時氣象條件,可判定其具有關聯性。
主管機關執行本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第五款之行為管制時,除確認污染源有散布油煙或產生異味污染物之行為外,並應確認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未裝置油煙或異味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 二、雖裝置收集及處理設備,但油煙或異味污染物未被完全有效收集及處理。
本法第八條第三項所稱毒品、藥品,指氰化物、氰酸鉀、酚類或其他散布於海域,足致水生物昏迷、死亡、降低生產力或喪失成長繁殖能力之含毒物質。
…化學特性或成分,達到純化、精煉、分離、無害化及資源化處理之行為。 八、資源回收再利用比例:指廢鉛蓄電池經處理後,再生料之總和重量占其總處理量之比例。 九、密閉設備:指密閉鉛塵之發生源,使鉛塵不致散布之設備。 十、局部排氣收集處理裝置:指藉動力強制吸引並具有排出已發散酸氣或鉛塵至處理設備功能之裝置。 十一、處理作業區:指從事處理廢鉛蓄電池行為之作業場所。
…主管機關對期貨經理事業收取績效報酬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四、利用委任人帳戶或名義為他人或自己從事交易或投資。 五、利用他人或自己之帳戶或名義供委任人從事交易或投資。 六、為誇大、偏頗之宣傳或散布不實資訊。 七、以詐欺、脅迫或其他不正當方式簽訂委任契約。 八、為廣告或宣傳有違反法令規定之情事。 九、未與委任人辦妥期貨交易全權委任契約之簽訂,或委任人未與保管機構辦妥委任契約之簽訂,即代理…
雇用人不得令未滿十八歲船員從事下列有害性工作: 一、於鉛、汞、鉻、砷、黃磷、氯氣、氰化氫、苯胺等有害物質散布之場所工作。 二、從事游離輻射工作,其職業暴露之年劑量在規定值以上者。其標準依原子能法附屬法規「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認定之。 三、於散布有害粉塵之場所工作。 四、從事斷續性之重物處理工作,重…
雇用人不得令懷孕中或生產後一年內或生理期間之女性船員從事下列有害性工作: 一、於鉛、汞、鉻、砷、黃磷、氯氣、氰化氫、苯胺等有害物質散布之場所工作。其標準依第四條第二項規定認定之。 二、於水深超過十公尺之水中實施之潛水作業或從事其他異常氣壓作業。 三、妊娠女性船員從事斷續性重物處理工作重量十二公斤以上,其他女性船員從事斷續性重物…
…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五項規定以書面通知當事人、相關人員或單位配合調查及提供資料時,應記載調查目的、時間、地點及不到場所生之效果。 六、前款通知應載明當事人不得私下聯繫或運用網際網路、通訊軟體或其他管道散布事件之資訊。 七、事件管轄學校或機關所屬人員不得以任何名義對案情進行瞭解或調查,且不得要求當事人提交自述或切結文件。 八、基於調查之必要,得於不違反保密義務之範圍內另作成書面資料,交由行為人、被…
…,提供使用者藉由電腦、手持或穿戴式實境體感裝置等電子化設備操作以達到一定遊戲目的之軟體。但不包含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所稱電子遊戲機使用之軟體。 二、有分級管理義務之人:指遊戲軟體發行、代理、租售、散布、展示陳列、提供接取瀏覽或下載之人。 三、棋奕類遊戲軟體:指在模擬之棋盤上依照規則移動棋子,且以策略決定輸贏之遊戲,包含模擬之五子棋、跳棋、象棋、圍棋等內容者。 四、牌類及益智娛樂類遊戲軟體:指…
第十條規定以外之有分級管理義務之人於租售、散布、展示陳列、提供接取瀏覽或下載遊戲軟體前,應確認遊戲軟體已完成分級資訊之標示;遊戲軟體分級標示不符本辦法規定者,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地方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通知後,應立即改正、下架或移除。…
租售、散布、展示陳列、提供接取瀏覽或下載限級遊戲軟體之有分級管理義務之人,應採取避免兒童及少年接觸之必要措施。 限級遊戲軟體應設有專區展示陳列並與其他級別遊戲軟體區隔,以中文明顯標示滿十八歲之人始得購買或使用之警語。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五月二十九日修正施行前已上市之遊戲軟體,其發行或代理遊戲軟體之人就其持有及其經銷商或代理商之遊戲軟體,應依第十條規定標示分級級別並登錄於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資料庫。 前項遊戲軟體租售、散布、展示陳列或提供下載之人應通知發行或代理遊戲軟體之人依前項規定標示分級級別。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指因人為或自然的破壞、擾動或風蝕作用,致物質本身或其表面附著之粒狀物散布於空氣者。 二、封閉式建築物:指有外牆及屋頂包覆之建築物,除依法設置之通風口外,其餘開口部分隨時保持關閉。 三、密閉式:指密閉污染源,以阻隔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之方式。 四、防塵網:指製作成網…
公私場所堆置之物質處理後不易散布粒狀物於空氣,並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受第四條及第十一條規定限制。
…政機關,自報名該屆數位出版金鼎獎頒獎典禮之日起,得永久將入圍及得獎作品及報名表所載之簡介推廣使用。 前項第三款所稱推廣使用,指於推廣活動、方式(包括但不限編印數位出版金鼎獎專刊、出版年鑑)中重製、散布、改作、編輯、公開展示、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全部或部分得獎作品(包含其封面)及報名表所載簡介。
…名表所載內容推廣使用。入圍者、得獎者如非入圍、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時,應事先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 前項第三款所稱推廣使用,指於推廣活動、方式(包括但不限編印電視金鐘獎專刊、電視年鑑)中重製、散布、改作、編輯、公開展示、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全部或部分得獎作品及報名表所載內容。
…名表所載內容推廣使用。入圍者、得獎者如非入圍、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時,應事先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 前項第三款所稱推廣使用,指於推廣活動、方式(包括但不限編印廣播金鐘獎專刊、廣播年鑑)中重製、散布、改作、編輯、公開展示、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全部或部分得獎作品及報名表所載內容。
本辦法所稱廣告、業務招攬及營業促銷活動,指以促進業務為目的,利用下列傳播媒體、宣傳工具或方式,就業務及相關事務為傳遞、散布、宣傳、推廣、招攬或促銷者: 一、報紙、雜誌、期刊或其他出版印刷刊物。 二、宣傳單、海報、廣告稿、新聞稿、信函、簡報、投資說明書、保險建議書、公開說明書、貼紙、日(月)曆、電話簿或其他印刷物。 …
…害他人著作財產權或其他權利或違反法律規定之情事。 三、應為參選出版品之著作財產權人或其授權之人,如獲獎或入選優良出版品推薦,應自該屆金鼎獎得獎名單公布之日起,同意授權本部、本部授權之人,無償重製、散布、改作、編輯、公開展示、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得獎或優良推薦出版品之封面及簡介(含參賽者提供之推廣照片或圖檔)於金鼎獎官方網站存續期間、獲獎當屆專刊、金鼎獎典禮現場及相關推廣活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