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支付機構提供商品(服務)禮券或票券之價金保管及協助發行、販售、核銷相關服務,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電子支付機構應簽訂發行人為特約機構,並簽訂契約約定電子支付機構、發行機構(特約機構、收款方)及消費者(使用者、付款方)之權利…
…認購(售)權證、受益憑證、保單或其他金融商品。 四、繳納罰金、易科罰金、罰鍰、稅捐、行政規費、汽車燃料使用費、勞保費、健保費、國民年金保險費或其他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 五、購買菸品、商品(服務)禮券、現金禮券或儲值交易之行為。 數位三倍券得使用於通訊交易,其企業經營者以經經濟部公告之本國營業人為限。 前項本國營業人,應向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識別標章,並將該標章張貼於其商品(服務)…
…認購(售)權證、受益憑證、保單或其他金融商品。 四、繳納罰金、易科罰金、罰鍰、稅捐、行政規費、汽車燃料使用費、勞保費、健保費、國民年金保險費或其他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 五、購買菸品、商品(服務)禮券、現金禮券或儲值交易之行為。 數位五倍券得使用於通訊交易,其企業經營者以本國營業人為限。但本國營業人經承諾配合政府振興政策而違反承諾配合事項者,經濟部得公告其不適用之。 募集五倍券或接受捐贈五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