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事業應採取下列資料管理措施: 一、運用電腦及相關設備處理個人資料時,應訂定使用可攜式儲存媒體之規範。 二、保有之個人資料,如有加密或遮蔽之必要,應於蒐集、處理或利用時採取適當之加密或遮蔽機制。 三、傳輸個人資料時,應確認資料收受者之正確性。 四、有備份個…
自來水事業應採取下列設備安全管理措施: 一、依作業內容之不同,實施適宜之進出管制。 二、妥善保管個人資料之儲存媒介物。 三、針對不同作業環境,審酌建置必要之防護設備或技術。
自來水事業利用電腦或相關設備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時,應採取下列技術管理措施: 一、於電腦、相關設備或系統上設定認證機制,對有存取個人資料權限之人員進行識別與控管。 二、認證機制使用帳號及密碼之方式時,應具備一定安全之複雜度並定期更換密碼。 …
自來水事業應定期對所屬人員施以認知宣導及教育訓練,使其明瞭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之要求、所屬人員之責任範圍及各種個人資料保護事項之方法或管理措施。
本計畫各項程序執行時,自來水事業至少應保存下列紀錄: 一、個人資料使用紀錄、留存自動化機器設備之軌跡資料之紀錄或相關證據保存紀錄。 二、檢視個人資料正確性及更正之紀錄。 三、提供當事人行使權利之紀錄。 四、個人資料刪除、廢棄之紀錄。 五、存取個人資料系統…
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得採下列方式為之,並留存下列紀錄: 一、銷毀:銷毀之方法、時間、地點及證明銷毀之方式。 二、移轉:移轉之原因、對象、方法、時間、地點及受移轉對象得保有該項個人資料之合法依據。 三、其他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之方法、時間或地點。
本辦法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非公務機關應依其業務規模及特性,衡酌經營資源之合理分配,配置管理之人員及相當資源,以規劃、訂定、修正與執行其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以下簡稱本計畫及處理方法)。 本計畫及處理方法之訂定或修正,應經非公務機關董(理)事會、常務董(理)事會決議或經其授權之經理部門核定。但非公務機關為外國在臺分行、分公司,或未設董(理)事會者,應經其負責人簽署。
非公務機關應依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定期查核確認所保有之個人資料現況,界定其納入本計畫及處理方法之範圍。
非公務機關應依前條界定之個人資料範圍及其業務涉及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之流程,評估可能產生之個人資料風險,並根據風險評估之結果,訂定適當之管理機制。
非公務機關為因應個人資料之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等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應訂定下列應變、通報及預防機制: 一、事故發生後應採取之各類措施,包括: (一)控制當事人損害之方式。 (二)查明事故後通知當事人之…
非公務機關應定期對所屬人員,施以個人資料保護認知宣導及教育訓練,使其明瞭相關法令之要求、所屬人員之責任範圍與各種個人資料保護事項之機制、程序及措施。
非公務機關應就下列事項,訂定個人資料之管理程序: 一、蒐集、處理或利用之個人資料包含本法第六條所定特種個人資料者,檢視其特定目的及是否符合相關法令之要件;其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者,並應確保符合本法第六條第二項準用第七條第一項、第二項及…
非公務機關為維護所保有個人資料之安全,應採取下列資料安全管理措施: 一、訂定各類設備或儲存媒體之使用規範,及報廢或轉作他用時,應採取防範資料洩漏之適當措施。 二、針對所保有之個人資料內容,有加密之需要者,於蒐集、處理或利用時,採取適當之加密措施。 三、作業過程有備份個人資料之需要時,對備份資料予以適當保護。
非公務機關提供電子商務服務系統,應採取下列資訊安全措施: 一、使用者身分確認及保護機制。 二、個人資料顯示之隱碼機制。 三、網際網路傳輸之安全加密機制。 四、應用系統於開發、上線、維護等各階段軟體驗證與確認程序。 五、個人資料檔案及資料庫之存取控制與保護監控措施。 六、防止外部網路入侵對策…
非公務機關保有之個人資料存在於紙本、磁碟、磁帶、光碟片、微縮片、積體電路晶片、電腦、自動化機器設備或其他媒介物者,應採取下列設備安全管理措施: 一、實施適宜之存取管制。 二、訂定妥善保管媒介物之方式。 三、依媒介物之特性及其環境,建置適當之保護設備或技術。
非公務機關為維護所保有個人資料之安全,應依執行業務之必要,設定相關人員接觸個人資料之權限及控管其接觸情形,並與所屬人員約定保密義務。
非公務機關為確保本計畫及處理方法之落實,應依其業務規模及特性,衡酌經營資源之合理分配,訂定適當之個人資料安全稽核機制;其依法令規定應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者,並應將相關機制列入內部控制及稽核項目。
非公務機關執行本計畫及處理方法所定各種個人資料保護機制、程序及措施,應記錄其個人資料使用情況,留存軌跡資料或相關證據。 非公務機關依本法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所保有之個人資料後,應留存下列紀錄: 一、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之…
非公務機關為持續改善個人資料安全維護,其所屬個人資料管理單位或人員,應定期提出相關自我評估報告,並訂定下列機制: 一、檢視、修訂本計畫及處理方法等相關個人資料保護事項。 二、針對評估報告中有違反法令之虞者,規劃、執行改善…